房地产的再融资是否开始,现在成了探寻政策制定者底牌的游戏。

周五,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再次重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级别的政策口径,但比近几周更加详细。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坚决执行国务院年10号的规定,房地产领域的上市公司、非房地产领域的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向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或者有重大资产重组的住宅房地产开发业务投入资金的,在进行相关审查时,由企业自行调查、中介机构审查

“证监会再表态:涉房再融资与 重大重组需满足10号文要求”

上述表现将住房项目融资和重组方面的限制扩大到了非房地产上市企业。 但是,从整体来看,这种表现与几周前没有变化。 一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强调有必要执行国务院的政策二是行政审查必须以国土资源部的意见认定为前提

标题:“证监会再表态:涉房再融资与 重大重组需满足10号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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