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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表示,经国务院批准,邮政公司代办金融和快递物流业务将继续享受三年免征营业税等税收优惠。

根据两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邮政公司代理金融和快递物流业务继续免征营业税的通知》,中国邮政集团企业及其所属邮政公司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分行代理金融业务收入,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营业

对中国邮政集团企业及其所属邮政公司向中国邮政快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级分公司)代办快递、物流、国际包裹、快递包裹及礼仪业务等快递物流业务取得的代理快递物流业务收入,自年6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

“邮政公司代办金融和速递物流业务再享三年免征营业税”

通知指出,中国邮政集团企业及其所属邮政公司在本通知发布前缴纳的应当免税的营业税,可以从今后缴纳的营业税税款中扣除或退还。 年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邮政公司金融业务代办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代办免征营业税的通知》逾期停止执行。

标题:“邮政公司代办金融和速递物流业务再享三年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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