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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深圳市“增值税改革”试点9个多月来,共有13.4万户多纳税人被纳入试点范围,截至目前,税负减少公司户数占试点纳税人的比重达到98.6%,整体为负22.38亿元
深圳市于年11月1日实施了“增值税改革”试点工作。 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深圳13.44万户纳税人被纳入试点,增值税转型收入达到43.78亿元,税负减少公司在试点纳税人中的比重达到98.6%。 试点纳税人总体为负22.38亿元,减税幅度为33.8%。
8月1日,深圳启动“增值税改革”试点“双延伸”,广播电影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涉及公司约464户。 市内广播电影服务业常规纳税人税率由此前5%的服务业营业税改为6%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当天,该市首张广播电影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深圳市朗晟文化传播有限企业发行。 公司负责人表示,该企业主营电视剧的投资和制作,由于电影制作价格中剧本支出、剧组人员工资、演员劳务报酬、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差旅费、场地租金、旅游价格等支出难以取得收入增值税收据,导致收入增加 “双重包围”后,表面上税率上升,税负上升,但从长远来看,随着“增值税改革”步伐的加快,电影公司上下游产业将逐渐纳入增值税抵扣链,收入将得到抵扣,税负也将逐渐降低。
深圳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广播电影服务业整体纳入“增值税改革”后,对相关公司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从长远看,改革规范了整个产业各阶段的抵扣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增值税抵扣链,防止了重复征税,进一步减轻了整个领域的税费负担。
标题:“深圳:98.6%“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税负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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