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374字,读完约8分钟

地方政府的债务正处在风雨飘摇之中。 8月1日,审计署开展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从业正式启动

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雨飘摇。 8月1日,审计署开展的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工作也是时隔两年,这是审计系统第二次全面见底地方债务,与此同时,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问题也备受业界关注。 “流动性紧张的时候,平台债务是最危险的。 ”深圳一位国有巨头指出:“目前地方债实际上是借新还旧,借银行去找信托,等信托到期后再找基金的子公司。” 实际上,或由于此前的流动性紧缩和监管指导,目前很多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在面对政府平台融资项目时,都选择了“迂回”。 在杠杆化诉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很多地方政府选择与银信以外的机构合作,如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等,也有从民间筹资机构以较高利率进行杠杆化的融资平台。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上述众多项目的募捐活动中,“项目还款纳入财政预算”、“政府溢价回购”等财政得来速措施再次浮出水面。 涉嫌违反该措施或者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相关规定。 “地方政府积极进行杠杆化是没有办法的事。 因为如果本期融资无法实现,就无法再借新资金还旧资金。”一位与审计系统相近的人指出:“如果平台的资金链断裂,将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地方平台的高利率杠杆作用 更多的地方政府正在走高利率杠杆作用的道路,其中在一些县级政府尤为突出。 江苏省泗阳政府的安住房项目就是其中之一。 据悉,该项目正在与北京某私募基金合作发行“江苏泗阳政府安置房建设投资基金”。 本报记者获得的该项目基金募集证书显示,该项目募集人民币达3亿元,其中管理者投资1500万元作为劣后资金,有限劣后比例为20:1。该项目总投资额共计6亿元,泗阳 表示,项目方企业为泗阳城南新城开发股份有限企业,由泗阳县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和泗阳县民康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有限企业共同出资,注册资本金1.5亿元。 企业的实际控制是泗阳县城南新城管委会。 上述证明,该基金投资期限为1年,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达到11%,募资资金投向“泗阳县城南生态新城建设园区”。 资料没有透露该项目融资方的综合价格,但据业内人士推测,该资金价格接近20%。 “通常产品方面的收益为11%,那对融资方来说,价格可能会在20%左右”,北京的一位私募基金者解体说,“与信托相比,基金的融资价格高出4-5分以上。” 政府平台之所以能够接受如此高昂的资金价格,与资金紧张和融资困难无关。 北京一位信托相关人士指出,“城市投资高价寻求私募基金,是因为其他方法已经行不通了。” “许多融资平台的项目,特别是一点县、区级政府项目,总是在非银机构之间寻求合作,但一些激进的资金方却敢接受。” 实际上,在银行、信托等以前流传的融资渠道空之间变窄的情况下,民间资金投资地方政府类项目的例子越来越多。 以内蒙古某东部城市为例,仅市内融资平台就有3只私募基金参与输血。 而且,面对高企业融资价格,一些平台已经面临着资金链紧张的局面。 “很多地方的财政资金紧张,在定期审计中为了缓和资金周转而挪用专项资金会有风险。 因为一旦被发现,下届特别资金很可能不会被批准”。 一位东北地区的鉴定系统相关人士表示:“但是,遇到这种情况,鉴定部门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实际解决的话,资金链有可能进一步恶化。” 但业内人士表示,江苏无锡市某区政府下属的城投企业已经陷入融资难的境地,该城投项目此前曾向多家券商、信托等机构寻求协助,但未取得成果。 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该区政府年内发行5只以上应收债权类信托计划,涉及中融国际信托、厦门信托等3家信托企业,其中中融国际信托2个产权信托计划有效期为年5月。 华南一家证券公司的人透露,“他们找到我们讨论合作,但风险太大,没有接,所以放弃了这个项目。” “根据我的调查,无锡的这个区政府正在拆除东墙填补西墙。 如果金融机构做不到,他们只能向民间基金以高利率借款。 ” 事实上,此前许多信托企业在内部会议上将政信合作类项目作为风险控制点,提高了融资对象的选择要求,但除信托、证券公司等机构外,部分私募基金也开始“敬而远之”一些地方融资项目。 “平台的项目具有特殊性,看项目时,越来越重视还款来源而不是土地等抵押资产。 因为在发生问题时拍卖政府资产是难以想象的”,深圳某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企业部的相关人士表示。 “这就像接力棒一样,谁都害怕自己拿到最后一棒”(/h ) )财政触底后踏上红线)/h ) )除了对机构方面和融资价格的饥渴之外,还不惜在融资中踏上监管的红线 其中,“地方人大将还款纳入财政预算”和“财政出函承诺回购”等多种形式的财政兜底模式再次浮现在许多 政府类项目的运营上。 年12月24日,财政部、发改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46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发行以来,各种财险政信合作类项目暂时绝迹,但金融机构也在尝试“反担保”和“平台资产抵押”等方法的增信措施。 目前,“财政公约兜底”在一些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混乱中呈现复苏势头。 前面提到的江苏省某县级政府住房安装项目的运营,其风控措施中包含了政府的回购承诺。 在该项目的介绍材料中,明确记载了“政府承诺系列文件进行合同,保证回购项目,满足投资收益诉求”。 另外,其资料中还写道:“政府财政实力雄厚,有及时回购项目的能力。 回购金优先保障本基金的投资收益率”。 值得观察的是,有这种“政府兜底”增信的平台项目的发起方不是信托企业,而是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私募基金项目中常见的。 “发行463文的四部委包括中央银行和银监会。 信托计划必须向银监会备案。 他说:“因为这个信托企业一定会收敛。”他走近一个地方的银监人员分析说:“但是,发行时正好赶上资金管理领域的开放。 那时,监管层应该没有想到证券公司和基金也会成为输血地方平台的一部分,但这样的机构由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 这是因为他们的项目不受制约”。 记者调查发现,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参与政府类项目的例子,一方面比信托企业常态化,另一方面平台融资时存在的“承诺财政扎根”行为屡见不鲜。 正如前面提到的无锡某区政府旗下平台,融资也存在承诺兜底行为。 记者最近获悉,目前该平台正以向某基金子公司发放专项资金管理计划的形式被接收。 资料显示,该专项资金管理计划发行规模2.8亿元,期限1年,年化收益率8.5%,资金用途是为了提供流动资金的补充。 该项目的增信措施中还包括地方财政的兜底承诺。 根据其产品介绍书中的风控措施处,该区人大决议将该理财计划纳入财政预算,该区财政局下发了支助函,注明全年该区常规预算收入21.74亿元。 据悉,一些机构为了项目顺利运营,与相关融资方协商需要采用“黑市保险”模式。 也就是说,向监管报告的材料中并未公开政府“约定兜风”,该承诺书也属于项目大多数之间的“个人协定”。 “现在有政府的驱动器基本上是暗保。 ”华北地区一家证券公司的人说:“回购、兜底合同只有融资者和机构知道。 另外,在向投资者推荐时也强调,产品也很容易上市。” 需要观察的是,在监管层“禁止兜底”的监管趋势下,这种“政府兜底”增持措施的意义有限。 “463号文发行后,一些政府为了融资敢于寄信,但此时寄信对项目增资意义不大。 北京地区的一位信托相关人士说:“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发生兑付问题时,无论是回购书还是担保书都有可能被违反,没有法律效力。” “在推荐资料中列入这个项目,只是方便销售资金管理计划和基金包装的产品”。 实际上,是否存在“财政兜底”现象也是本轮全国评鉴的重要检测工作之一。 根据本次鉴定案,该鉴定副本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全额资助事业单位是否违规提供直接或间接担保等问题”。 另外,据某三方财富企业家介绍,在政府系统的资源管理、基金定位上,甚至存在“虚假担保”现象。 “一点点的私募在项目推送时会加上‘财政驱动器’和‘政府回购’这样的词,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设计的; 他还说:“有些产品将“将项目纳入人大预算”的概念替换为“将基金还款来源纳入人大预算”,从而误导投资者,但通过这样的推广,产品将更受欢迎。” “对于融资平台和地方财政来说,甚至不需要提交承诺书。 只要不被发现,按时还款就没问题了”。 / h// h// h /

标题:“多地城投临审仍顶风作案 财政兜底模式死灰复燃”

地址:http://www.s-erp.net//sdcj/37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