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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飞/漫画

7月25日,晶报报道:“即使过了30年,独生子女费用每月也只有30元,但超额生育的罚款将从2000元提高到20多万元。” 记者近日从市卫人委获悉,市民对独生子女保健费过低的呼声不断,现已出台新的发放标准,并已获市政府批准。

“深圳拟提高独生子女费 调整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

看了晶报的报道后,网友陈先生打电话说,1997年1月退休后,开始每月收取17元独生子女费,但从未得到过不重复生育的奖励,与2009年以后退休的市民每月160元的标准大不相同。 市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2008年前符合条件未享受奖励政策的独生子女的父母确实可以获得一次不重复的奖励,但如陈先生已经按月领取“退休计划生育奖”,将再次给予不重复的奖励 每月160元奖金政策规定具体为:从2009年1月1日起持有深圳户口的独生子女的父母。 退休金的正5%或者退休时一次也不重复计划生育奖励或补助的,从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开始,户籍所在地区政府每月给予160元独生子女的父母计划生育奖励。 根据市卫人委之前的调查,2008年前退休但没有落实奖励的员工约有4000人。

“深圳拟提高独生子女费 调整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

据市卫人委有关人士介绍,目前独生子女保健费新标准2稿已获市政府批准。 “由于也观察到市民对独生子女保健费过低的呼声,并制定了新的支付标准,所以一定会考虑到这些因素。 然后,还要综合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 ”

标题:“深圳拟提高独生子女费 调整方案已报市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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