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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河南省宣布,从去年1月1日开始,对该省10个省管县试点“全面”实施省直接管理县的体制。 在财政省直管的基础上,进一步试点实施水党委体制、人大体制、政协体制、法院和检察院体制、集团体制的省直管。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试点县)市全面实施省直接管理,目的是着力应对多头管理、监督不顺、指挥不善等过渡体制障碍,全面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 最终推进“把直管县建设成为地区中心城市”。

“人、财、物全放权 河南试点“全面”省直管”

去年6月,河南省在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10个县(市)推进了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 当时,改革副本侧重于省直管县财政交接和试点县)市)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人、财、物全放权 河南试点“全面”省直管”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占斌写道,河南试点是典型的省内单列改革模式,这种模式面临着优势难以平衡、体制不畅、干部交流受阻等问题。

此次河南省启动“全面”省直管的重点是,直管县党委、纪委和党委各部门、直管县人大常委会、直管县政协、直管县集团组织直接接受省级相应部门机构的指导或指导。

法院、检察院的体制也进行了调整,设有河南省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辖10个试点县(市),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直接管理和指导。

河南省当地干部在接受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这次改革是否改变了干部的领导体制。 年开始的试点工作中,试点县(市)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由省委管理,其他干部的领导体制不变。 实现全面省直管后,原地方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全部由省委管理。

“人、财、物全放权 河南试点“全面”省直管”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张占仓向媒体表示,从明年开始,10个试点县(市)在人、财、物方面、管理体制方面,已经与其辖市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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