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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算清缴( 30日) ),自年9月1日起,全国 这次改革的第一个拷贝如下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 取消服务贸易购汇审批,服务贸易购汇业务可以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 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职务要求,推进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与业务操作流程的完全关联,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小额交易不需要审批表。 服务贸易小额汇款业务可以直接在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机构对一项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汇款业务不审查交易文件。 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扣留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相关交易文件五年查阅。
第三,简化单一审查。 对需要审查文件的业务,简化相应的文件审查要求,包括简化和合并现行的几十种文件审查规定。 取消大部分主管部门的批准、对备案文件的审查要求的外汇局税务说明等。
四是整理整合法规。 制定《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废止50多项相关法规文书,为涉外主体办理服务贸易外汇业务提供系统、明确、透明的法规依据。
五是放宽境外保管。 放宽国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境外保管的条件,允许公司集团将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于境外保管。
六是加强均衡管理和事后管理。 加强对服务贸易外汇资金流入流出的双向监测,建立宏观拆解中观监测微观鉴证紧密结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辅助必要的现场鉴证检查,加强风险防范。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体现了外汇管理理念和方法的转变,有助于便利化与风险防范相结合的新的管理方法的形成,有助于顺应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趋势,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健康快速发展。
标题:“外汇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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