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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出通知,将对中储粮黑龙江省分企业林甸直属库“531”火灾事故进行挂牌查处。 年5月31日13时15分左右,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花园镇内的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发生火灾,共有78个储粮囤积表面着火,储量4.7万吨。 经大庆市消防部门和中储谷总企业黑龙江省分企业初步审查,火灾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07.9万元。 其中,粮食损失约1000吨,玉米约600吨,水稻和大豆各约200吨,价值284万元,其余部分为储粮物资损失。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 23号)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中储粮黑龙江省分企业林甸直所库“5(31 )”火灾事故的查处决定挂牌执行。
要求黑龙江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抓紧组织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进行事故调查,彻底调查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意见。 解决意见并报国务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备案后,请黑龙江省按照有关规定审批结审,并向社会公布。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安委会负责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落实责任追究和相关改进措施,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蔡岩红记者
标题:“国务院安委办挂牌督办中储粮林甸直属库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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