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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财政部消息,该部门日前发文加强中央文化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和交易操作,进一步确定审批程序,重申只能在上海和深圳两个文化产权交易所交易。
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文化公司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确定了中央文化公司产权转让的大致情况、管理主体、审批手续、协议和入场的相关要求、收益的上缴和监管等复印件。
该通知决定了批准程序。 规定批准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的若干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此外,中央文化公司产权转让的入场交易也得到严格规范。 重申中央文化公司国有产权入场交易,必须在上海和深圳两个文化产权交易所交易,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
并印制的《中央文化公司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分为九章五十条,主要包括总则、受理转让申请、发布转让新闻、登记转让意向、组织交易合同、结算交易资金、发行交易证明、纠纷解决和法律责任、附则等复印件, 该规则对中央文化公司国有产权转让手续作了详细规定,规范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确定监管要求,规范产权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了中央文化公司国有产权在有序流动中的保值增值。
财政部表示,《通知》和《规则》的出台有助于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
标题:“财政部规范文化央企国有产权转让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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