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01字,读完约2分钟

据本报讯,7月9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广西省区经济形势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主席陈武和湖南省长杜家毫、广东省长朱小丹、贵州省长陈敏尔、陕西省长娄俭报告了当地上半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情况,并提出了做好下半年工作的建议。

听了大家的发言后,李克强总理强调,我国正处于健康快速发展必须依靠经济转型升级的阶段,统筹推进稳定增长、调整结构、促进改革非常重要。 稳定增长可以为和谐结构创造比较有效的空区间和条件,和谐结构可以为经济快速发展增添后劲,两者通过改革消除互补体制机制的障碍,可以为稳定增长和结构调整注入新的动力。 宏观调控必须立足于现在,着眼长远,使经济运行达到合理区间,经济增长率、就业水平等不偏离“下限”,物价涨幅等不超过“上限”。 在这样的合理区间内,必须着力调整结构、促进改革,推进经济转型升级。 要与之相适应,形成合理的宏观调控政策框架,与经济走势不同的情况进行比较,调整结构,促进改革,稳定增长,保证就业,抑制通货膨胀,防范风险的政策有机结合,一举多得,采取增长措施

“宏观调控要使物价涨幅等不超“上限””

李克强总理表示,面对当前形势,必须依靠科学快速发展处理前进中的问题,依靠改革开放处理快速发展中的难题,通过结构调整推进变革和升级。 牢牢把握和运用宏观经济政策,保持政策和快速发展的连续稳定性,使市场主体有稳定的预期。 并要加强控制的对比性和预见性,实现稳中有为,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首要任务。 要统筹推进“新四化”快速发展,促进工业化与新闻化深度融合,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市化,以服务业快速发展、创新驱动、落后产能淘汰等为线索,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标题:“宏观调控要使物价涨幅等不超“上限””

地址:http://www.s-erp.net//sdcj/6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