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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务院信息办公室进行了简报,银监会、央行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北京新闻记者侯少卿摄影
据新京报报道,继上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及“探索设立民营银行”后,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扩大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
《意见》全文4000多字,包括十大措施,每项措施都确定了具体负责的政府部门。 例如,“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措施是“银监会牵头,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公室等参与”。
尝试通过民间资本设立民间银行
近年来,允许设立民间银行的呼声很多。 民建中央副主席、经济学家辜胜抵抗、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等提出了相关建议。
对此,《意见》确定“民间资本将尝试设立自身承担风险的民间银行、金融租赁企业、支出金融企业等金融机构”。 “发展迅速、成熟、经营稳定的村镇银行,在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内,允许调整主发行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
然后,“探索银领域分类监管机制优化,对不同类型的银领域金融机构在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实施差别化准入管理,建立相应的考核和判断体系,为实体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广泛覆盖、差别化、高效的金融服务”。
昨日,银监会就《意见》发表解读文章,其中称:“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对动员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促进金融机构股权结构多样化,激发金融机构市场活力具有重要作用。”
村镇银行的持股比例可以调整
2月内,从国务院常务会议到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先后两次重申“将尝试设立民间资本自行承担风险的民间银行、金融租赁企业、支出金融企业等金融机构”。 对此,经济学家、国务院特别邀请监察员梁小民表示,这意味着设立民营银行的“大门”将打开。
事实上,1996年成立的以民间资本为主要发起人的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摘下了全国第一家民营银行的招牌,但迄今为止全国也只有一家民生银行。
政策开放后,谁将首先拿到民营银行的“准生证”?
昨天,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中国银行领域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年将在政策层面至少设立1-2家民营银行。 并通过试点,比较和验证民营银行的快速发展,为未来进一步放开中银领域门槛提供政策依据。 ”。
迄今为止,已发现部分地区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例如,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温州,符合民间资本允许设立小额贷款企业条件的小额贷款企业,可以改制为村镇银行。 由此,民间资本有了进入金融业的机会。
但是,根据银监会的规定,村镇银行设立银行的持股比例限制在15%。 因此,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而小额贷款企业“升格”为村镇银行后,民间资本失去了控制权。
梁小民表示,《意见》提出:“允许发展迅速、成熟、经营稳定的村镇银行在最低持股比例的要求下,调整主发行与其他股东的持股比例。” 这相当于处理上述控制权问题。
■解读
承担风险是防止失败后风险的溢出
《意见》确定,民间资本开始设立的民间银行需要承担风险。 对此,银监会的解读文件强调,民营银行自行承担风险,首要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避免金融机构经营失败的风险不断涌现。 “这不仅符合投资收益和风险负担一致的市场大体,而且在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风险处置不会变为真空,也不会演化为依靠国家信用提供隐性担保”。
民营银行到底怎么落地? 解读文件时表示,“关于具体的探索方向,可以考虑通过完善相关制度,确保主发起人承担金融机构经营破产风险的能力,并对这类金融机构的债务业务进行分类管理,从而有效抑制风险敞口。”
■链接
《意见》的部分措施
1吸引和推进行业和领域的变革和调整
●加大对有市场快速发展前景的先进制造业、战术新兴产业等改造升级、绿色环境保护等行业的资金支持力度
●严禁违反生产能力明显过剩领域的建设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信用和直接融资。
2整合金融资源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行微型公司特别金融债务
●适当提高不良债权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容忍度
●鼓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微型公司信用风险补偿基金
●鼓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或进入融资性担保企业。
3加大对“三农”行业的信用支持力度
●协助相应银行发行“三农”特别金融债务;
●鼓励银领域的金融机构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开展大中型农业机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开采权抵押贷款试点。
4进一步快速发展高费用的金融促进费用升级
●积极满足购房、大宗耐用费用、新型费用、教育、旅游等服务费用行业合理的信用诉求。
5进一步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宣传菜篮子工程保险、渔业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农房保险等新型险种
●试验性宣传小额信贷担保保险。
6严防金融风险
●认真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差别化住房融资政策,加强名单制管理,严格防范房地产融资风险
●防止民间融资、非法集资、国际资本流动等风险感染和渗透金融系统
●推行金融机构完善的服务定价管理机制,严格规范取钱行为,严格执行不得赊账、不得存单等规定。
■支持热点
银监会:理财,信托不是“影子银行”
据新京报报道,近期发生的银行领域“缺钱”,引发公众对银行近年来快速扩张理财,信托产品期限不匹配问题再次浮现,是否属于影子银行的担忧。 昨天,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新闻发布会上再次表示,信托、理财等业务完全在银监会监管之下,与影子银行的定义不一致。
杨家才表示,根据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定义,“影子银行”是指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和监管对冲的信用中介活动,但作为财富科技商品发行方的商业银行是我国监管最严格的金融机构。 比较财科技商品可能存在的期限错配、杠杆率扩大、信用转换等三大风险,都有相关规范加以控制。 另一方面,信托企业全国只有68家,都是持牌金融机构,银监会也对净资本比率进行监管。 杨家说:“只要管理风险,即使被称为‘影子银行’,也不能产生系统性的风险。”
据悉,银监会未来将进一步规范财科技商品,使实体公司与项目产品对接,财科技商品进入实体经济后产生的价值覆盖其价格和风险,使实体经济与投资者实现双赢。
虽然国家层面放开民间银行监管的信号很明确,但近年来南方地区多次出现民间借贷“使然”。 因此,民营银行的具体实施细则亟待确定。 例如,必须尽快引进存款保险制度。 一家民营银行破产、倒闭,储户的利益就会得到比较有效的保障。 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使国有银行和民营银行在平等的市场环境中竞争。
――经济学家、国务院特邀监察员梁小民
本版采书/新京报记者王瓑沈鼈青
标题:“国办:尝试设立风险自担民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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