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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审计署公布了5044个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类3个科目资金(以下简称“3个科目”资金)的评选结果。
据审计,此次扩展审计的5044个项目中,涉及资金621.09亿元,348个项目单位挪用“3门”资金16.17亿元,占扩展审计资金额的2.6%。
据悉,2004年,中央财政预算共安排18个省“3个科目”拨付资金818亿8328万元,涉及8328个项目。
根据审计公告,违规名单涉及汽车、空调、造纸、玻璃、钢铁、水泥等多个领域,并有多家国企上榜,其中以挪用专款为经营,公司人员工资、差旅费用等
例如,上海电气(行情、资金、股吧、问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获得的课题经费7.76万元用于无关人员的差旅费支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企业申请获得的课题经费32.96万元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差旅费支出。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将中央财政海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1.88万元挪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差旅费支出等。
审计署指出这类问题后,审计署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评估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有关地方部门和项目部门将把已挪用的资金恢复到返还资金渠道的2.05亿元,收回被侵占的资金2.14亿元。
并且,自审计署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以来共有29起,相关人员有41人,目前正在依法调查中。
顺便说一下,根据审计署此前发布的《10个省区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评选结果》,少数公司和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提供虚假新闻、造假材料等方式申请获得1.41亿元专项资金,违规1139亿元。
对此,中国社科院财政贸易所研究员杨志勇表示,“三门”资金以及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的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首要政策目标是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不要让国家节能补贴资金成为公司、公司的隐形福利,一方面可以改变对“三门”的补贴形式,采取减税等其他方式进行补贴,减少现金直接补给; 另一方面,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审计,便利违规资金的采用,使相关违规者免受重罚,发挥威慑作用。
除此之外,杨志勇还表示,主管部门考核、第三方考核机构节能减排项目考核工作也应从制度上加强。
审计署公布的“三门”基金考核报告显示,由于主管部门考核不严、第三方考核机构未尽职责等原因,217个项目单位通过“大规模建设小”上报、重复申报等途径获得“三门”资金8.35亿元。
例如,扬州市财政局、城乡建设局没有严格审查公司报告的示范项目建设,6个项目违规获得中央财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30.9万元。
标题:“多公司骗取节能环保补助资金 最多挪用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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