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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汪峰北京报道

一个月前,赵振甲离开辽宁省朝阳市劳教所。 他是这个劳动教养所倒数第四个劳动教养者,“剩下的四个解除劳动教养通知书都填好了。 6月9日是最后期限。 他们的劳动教养没有失效也没关系,”赵振甲说。

6月9日,朝阳市劳动教养所彻底“转型”,随后将强制吸毒者放在首位进行收容治疗。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教养和强制戒毒场所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各地劳动教养所和强制戒毒所也是一个机构,多为两个品牌。

“变革”的劳教所不是朝阳市的一家。 在江苏,截至今年5月底,省内所有劳动教养所实现了从业务功能向强制隔离戒毒的转变。 本报记者发现,这种现象在吉林、湖南等地也有出现。

“职能转换、本职转换”

年2月,“访民”赵振甲被北京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半。 两个月后,他和其他99名劳动教养人员被转送到辽宁省朝阳市劳动教养所。

这是一所非常特殊的劳动教养所,“专门接收来自北京的劳动教养人员”赵振甲说。 “劳动教养与轻微犯罪相比,大部分人即使犯了什么错,也只会被罚款,很少接受劳动教养。” 一百个叫赵振甲的人到朝阳市劳动教养所之前,这里只有三四个受过劳动教育的人。

“劳教所低调“转型”戒毒所”

5月21日,赵振甲劳动教养期满,但他发现许多“过期的劳动教养人员也被释放,劳动教养所的干部说要把这里变成强制戒毒所”。

他观察到劳动教养所的干部警察开始接受禁毒训练。 “以前在劳动教养所是上下双层床,现在被拆除了,变成了一半以上高的床。 因为吸毒者可能会因产生幻觉而受伤”。

不仅仅是朝阳市劳动教养所的一家。 前几天,吉林省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举行了“两次挂牌”仪式,以前的劳教所挂有长春市朝阳沟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招牌。 吉林省法律界人士厅局长关爱民出席除名仪式表示,要落实各项监管规章制度,确保劳动教养制度转型期的业务顺利进行。

“劳教所低调“转型”戒毒所”

前一个月,经省、市两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辽源市劳教所也挂上了强制戒毒所的招牌。

走在转型期前列的是江苏省。 今年5月,无锡市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劳教所)开始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这标志着江苏省劳教场实现了从所有业务功能向强制隔离戒毒的转变。 江苏法律界人士厅还提出了“职能转变、本职转变”的口号。

“劳教所低调“转型”戒毒所”

今年2月,江苏法律界人士厅开始大规模药物矫正工作培训,计划培训民警500多人。 研修形式有到医学院、外地强戒所留学、挂职现场交流等多种多样。

据公开新闻报道,最先进行劳动教养所变革的正是因唐慧劳教而成为舆论焦点的湖南省。 5月28日,湖南省常德市劳动教养所也举行了“两次挂牌”仪式,宣布从1年下半年开始,常德市劳动教养所改变了以往劳动教养人员收容和强戒对象的兼职任务,将业务功能要点转为接收强制隔离戒毒对象。

“劳教所低调“转型”戒毒所”

但是,劳动教养所的“变革”正在低调进行。 记者以咨询的名义询问江苏省某劳动教养所“今年是否不接收劳动教养人员”,但被员工迅速否定。

在今年4月召开的江苏省劳教一季度政治工作例会上,特别强调“正面诱惑,密切关注网络警察舆论,严防媒体恶意炒作,积极稳妥推进劳教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无独有偶,今年5月,青海省政法委书记王令濬在当地劳动教养所调研时指出,要进一步规范劳动教养执法行为,不出现任何问题,不聚焦,与改革后的新替代制度有机衔接。 实现从劳动教养到强制戒毒的平稳过渡和功能转变。

轻罪矫正还有吗? 空?

从司法行政内部的人来看,劳教所的变革是必然的。 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正义告诉记者:“全国有十几万强制吸毒者,只有5万劳动教育者。” 王公义表示,2008年《禁毒法》施行后,劳动教养和强制隔离禁毒已经落实了“一个机构、两个品牌,但生产劳动分开管理”。 在司法部,主管机关的名称是劳动教育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劳教所低调“转型”戒毒所”

并且,今年劳动教养所“集中转型”的契机,是在1月7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实务会议上,提出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开始的。 中央政法实务会议召开后,各省区市分别召开了本地区的政法实务会议和劳教与戒毒实务会议。 本报记者了解到,在这些会议上,各省已经就劳教改革和变革机制进行了安排。

“劳教所低调“转型”戒毒所”

在今年1月的广东“两会”上,广东法律界人士厅长官严植婵提出,广东将按照劳动教养改革方案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司法部的要求推进改革,今年可能适时停止劳动教养制度。

今年2月,云南省政法委有关人士表示,云南省将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要求,一律停止涉及国家安全、信访骚动、丑陋领导人形象等3项行为的劳教审查,严格管理其他违法情况的劳教审查。 这是中央政法实务会议后,宣布停止劳动教育的第一个省。

“劳教所低调“转型”戒毒所”

长期关心劳动教育改革的律师浦志强告诉记者:“我今年确实没有找到接受劳动教育的例子。” 他认为:“将劳动教养机构纳入强制性禁毒机构不会带来政策动荡和警察生活问题。”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马纲权律师去年代理了4起劳动教育行政诉讼,但今年还没有接手这样的案件。

“劳教所低调“转型”戒毒所”

人们认为劳动教养所的变革有另一种背景。 “现在事业所的改革正在迅速进行,但全国劳动教养设施的一半干部和警察的身份是事业编制。 因为在这方面,地区劳动教养所改为强制戒毒所,首先占了一点行政编制。 》长期关注劳动教养改革的律师李方平告诉记者。

“劳教所低调“转型”戒毒所”

有业内人士认为,公务员的编制原本是人民警察、劳动教养所内的

警察的部署不需要“夺取编制”[/s2/]

预计从年初中央政法实务会议开始年内提出劳动教养改革方案,到现在为止的时间已经过半。 但是,目前还没有发表具体的方案。 今年2月,李方平律师向劳动教养改革试点的甘肃、山东、江苏、河南4个城市申请新闻公开,但被认为涉及国家机密,拒绝或没有回复。

“劳教所低调“转型”戒毒所”

司法部研究室主任王正义说:“现在劳动教育制度将被废除,但是否会被《违法行为教育矫正法》取代,还没有定论。” 在刑法学界,将劳动教育决策过程司法化,即单独制定《违法行为教育矫正法》一直以来成为主流。 王正义说:“归根结底,刑法和治安处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空白色。”

“劳教所低调“转型”戒毒所”

但是,《违法行为教育矫正法》已经被呼吁了10年,还没有确定进展。 现实的立法、司法实践使劳动教养改革更多、混合化。 今年3月,最高法院发表了《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方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王正义说,这一司法解释“降低了盗窃罪的门槛,压迫在劳动教养的空之间”。

“劳教所低调“转型”戒毒所”

根据司法解释,一具盗窃超过1000元将“金额较大”,被判定为犯罪。 迄今为止,法院执行的标准为500元,但该标准设定于1998年,13年后,入罪门槛只增长了500元。 另外,司法解释规定,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认定为“多次盗窃”,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这些在此之前都是劳动教育的适用范围。

标题:“劳教所低调“转型”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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