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86字,读完约2分钟

记者昨天获悉,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规范各类销售电价的适用范围。

国家发改委在通知中表示,将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按当前主要领域、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以用电特点为中心分类,将当前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型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种销售电价

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改革现行的电价管理模式,否则改革将无法取得真正的效果。 此次调整和规范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意味着电力体制改革正在加快。

在5月30日-5月31日召开的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实务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表示,要及时深化资源性商品价格改革。

徐绍史表示,要抓住当前物价水平总体稳定的有利时机,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短缺程度、环境损害价格的价格形成机制。 为了减少价格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将电、气、水、热用于居民生活,要区分基本的生活诉求和非基本诉求,建立人民群众基本生活诉求和资源要素节约利用并重的阶梯价格制度,基本生活诉求价格比较稳定,非基本生活诉求

“电改提速 8类销售电价归并为3类”

有专家认为,推进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建立结构清晰、价格合理、复杂合理的销售电价分类体系,有助于促进公平负担,减少相互补贴,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 在不同的分类下按电压等级定价,有助于更科学地反映不同电力用户的用电特点和供电价格的差异,更大程度地发挥价格信号调节市场供需的作用; 如果适当扩大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范围,可以每年减轻社会福利设施、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附属设施、农林畜牧业渔业生产单位的电费支出约30亿元。

标题:“电改提速 8类销售电价归并为3类”

地址:http://www.s-erp.net//sdcj/86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