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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审计署对36个地方政府的债务审计报告显示,部分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非常大;部分地方政府“求资若渴”,支付高额资金
近日,审计署对36个地方政府的债务审计报告显示,部分地方政府债务压力非常大,部分地方政府“渴死资金”,支付高额资金、变相融资问题突出。 此次报告涵盖15个省本级及省会城市本级、3个直辖市本级和3个市区的债务状况,省市包括广东、江苏、山东、天津、上海、重庆、河北、陕西、安徽、辽宁等。 与 地级市相比,省本级和省会城市本级的财政资金充裕度和债务管理水平较高。 但是,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表明,一些地区的债务负担较大。 报告显示,全年13个省会城市的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偿还率超过20%,最高达到60.15%,加上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负债率最高达到67.69%。 (/h ) ) )的含义是,年个别省会城市偿还额占同级政府综合财力的比例为67 ) ),也就是说财政资金的一半以上用于偿还。 面对如此高的债务偿还水平,地方政府经常以“借旧还新”和“债务逾期”的方式应对。 根据调查,5个省会城市本级的年出借率超过20%,最高达到38.01%。 其中两个省会城市本级逾期债务率超过10%,最高为16.36%。 尽管还债压力很大,但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停止融资的冲动。 当通过投融资平台从银行获得融资的渠道受到挤压时,地方政府进一步选择了信托、融资租赁、bt、非法集资等方式改变了融资。 根据审计证据,从年到年,有6个省本级和7个省会城市本级,用这些变相融资方法融资的金额共计2180亿元,占这些地区两年新增债务总额的15.82%。 这些融资方法的筹资价格一般高于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 例如,bt融资的年利率最多为20%,集资年利率最多为17.5%。 此外,作为政府债务杠杆主体的融资平台企业,也在此次审计过程中暴露出许多新问题。 此前,财政部地方专家报告称,一些“退出类平台”、独立运营的融资平台企业,其意图是与地方政府实现风险隔离,但实际上可能会增加地方政府未来的长期债务风险 也就是说,一些地方政府以清理整顿融资平台企业政策为借口,实际上是为了避免监管。 报告显示,61家“退出类”融资平台企业中,有55家未完全剥离原有政府性债务或继续承担公益性项目建设融资任务。 其中,有4个省本级和1个省会城市本级18家融资平台企业,以转型为“退出类平台”为由,政府性债务2479.29亿元统计偏少。 本报记者表示,是否要对融资平台企业的定位问题完全取消、保存或整改,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的意见不统一。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目前没有权威的债务统计口径标准,财政部正在着手进行这方面的研究。 要规避债务风险,各级政府必须调整各部门的债务安排,有严格的风险判断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 他认为,更深层次的原因是目前无法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能和支出责任,需要进行行政体制改革。
标题:“地方政府举债手段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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