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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局改革的重中之重,财政改革“牵一发动全身”。在营改增背景下,理顺中央和地方目前严重不匹配的财权事权,被认为下一
作为全局改革的最优先事项,财政改革将“团结一致地行动”。 在增值税改革的背景下,清理中央和地方当前严重不匹配的财权事权被认为是下一个财税改革的突破口和最大挑战。 当前正在进行的“增值税改革”如果全面推开,除了地方财力减少约1.2万亿美元外,地方政府自身的财力和中央的转移支付本来就难以涵盖地方的支出责任,重新界定中央的地方关系,改革设计者必须面对 近日,cf40项目组成员马骏和白重恩联合执笔的《财税体制改革构想》,以及魏加宁和李波联合执笔的《构建有利于地方创新的统一大市场》提出了大胆的处理方案:划分税收环节或规则,变更地方财源1, 虽然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立场对立,但两份报告都支持将市政债务和房产税作为地方政府长期支出财力保障和城市化融资的重要来源。 另外,报告《构建有利于地方创新的统一大市场》提出规范地方保护主义,推进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促进公平竞争,实现中央-省-县-市”三级行政结构。 中央地方财权的重新定义 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过去了20年,当时确立的分税和激励机制难以适应当前的经济形势,地方支出责任过大, 另一方面,“增值税改革”的继续推进将进一步加剧地方财力与事业权不匹配的矛盾。 报告预测,如果改革全面推进,地方财政将减少约1.20万亿元。 因此,“增值税改革”也被认为是全面改革税制,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改革的突破口。 为了补充地方财力,两份报告给出了几个可选方案:变更为费用侧征收特别费用税和车辆购置税,归地方; 增值税地方按比例提高20~25个百分点,个人与公司所得税地方共享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增值税税率降至12%,允许地方征税率8%的零售税。 一些方案累计地方政府收入增加1万亿~2万亿美元,足以覆盖增值税改革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 另外,两份报告建议大幅降低特别转移支付,在今后几年,将常规转移支付在所有转移支付中所占比重提高到2/3以上。 地方财力与事权不一致问题学术界已有共识,但下一步它们的事权应集中在中央,它们的事权应分散在地方,上述两份研究报告提出了不同的思路和建议。 《财税体制改革思考》认为,除国防、地方性交通等可以确定划分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的几个事项外,其他行业支出责任划分应基于外部性、激励兼容性等基本“就事论事”。 具体而言,马骏和白重恩详细列举了7个方面。 司法行业负责推进“地方化”,加强国家环境保护部对省域间污染问题的监测和执法责任,监测全国性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提高省域间基础设施项目的支出比例,弥补基础养老金的管理和差距,协调医疗保险的区际结算,承担最大的职能 据粗略统计,这将减少地方支出责任约2000亿元。 魏加宁和李波撰写的《构建有利于地方创新的统一大市场》报告指出,财税改革方面不抓紧变更中央地方间现有支出职能划分,推进司法权“地方化”以外的地方事业权目前仍由地方掌控,地方仍承担着较多的事业权,在这一前提下, 地方债 在一系列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和金融关系中,(包括事权划分、财权划分、转移支付、地方债务、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等)、地方债务可能构成最系统和宏观的风险 )。 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路》报告书这样描述了地方债务的严峻性。 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地方平台债务大幅上升至gdp的20%左右,部分地方已经出现了偿债风险。 监管层收紧银行对平台融资,年始,地方平台开始通过信托贷款等方式融资,地方债务风险开始以新的形式出现。 报告显示,我国地方融资诉求每年约5万亿,地方许可的地方政府公债、城市投债等“阳光融资渠道”只能提供1万亿资金,地方债务不断重复。 因此,两个报告书都提出要建立以市政债务为主体、有较硬预算约束的地方融资体系。 如何硬约束地方融资体系? 报告通过立法规定了市政债务余额的上限和用途,提出要求地方政府公布资产负债表、确定中央地方支出责任、加强新闻披露、加强审计等手段,有助于提高对地方政府的预算约束。 但是,对于备受瞩目的房地产税,两份报告都建议逐步扩大房地产税试点,到年前房地产税基本覆盖主要城市。 针对库存还是增量征收的争论,《财税体制改革思考》报告建议近期优先考虑增量征收而不是库存,然后逐渐扩大到库存。 《构建有利于地方创新的大市场》认为,初期将允许不同地方选择不同方案试点实施,逐步优化统一。 另外,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方面,《财税体制改革思考》报告将煤炭资源税税率提高5~9倍,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征收标准提高1~2倍,中期将污染收缴金改为环境税,在主要城市牌照 将国有企业的上缴利润 提高到30%~40% 《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思考》,指出需要关注中长期预算框架,加强财政可持续性。 的研究表明,中长期存在养老金不足、医疗价格、环境债务、地方债务、铁路债务、政府担保等隐性债务和债务会带来较大的政府债务风险。 如果不改革,到2050年政府显性债务占gdp的比例明显超过100%。 另外,我国的预算管理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法制化程度太低。 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4个预算的全口径预决算审议结构已经建立,但除常规预算外,基金预算还没有完全包含体制外收入,大部分国有公司利润没有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口径预算已经建立框架,但 在此基础上,报告书提出,要完全完成《预算法》,人大不仅要有对预算的审议权,也要有编撰预算的权利。 新税种的设立必须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常规政府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必须保持完善性; 赋予社会公众申请预算公开的权利,为权利的行使提供法律援助。 此外,还有提案通过提高地方预算透明度恢复“公共财政”的国有企业向公共预算支付的利润比例,目标是在5年内将这一比例提高到30%~40%;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认可的体制外收入纳入预算,其他政府宣布收钱为非法的政府预算提供流量数据时,以金融负债和资产等库存指标必须公布的“经济性分类”数据和部门预算为基础,大部分“三三三三”预算
标题:“两份报告PK财税改革:增加地方财力上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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