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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公布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后,从年11月至年2月共抽查了36个地方政府本级年度以来的政府性债务状况。

根据昨天公布的审计结果,36个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8475.81亿元,两年间增长12.94%。

有些地方借新债还旧债

此次评选的范围包括15个省、3个直辖市本级及其所属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区町村。

截至年末,共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475.81亿元,比去年增加4409.81亿元,增长12.94%。 11个省本级和13个省会城市本级的年债务规模比去年有所增加,其中4个省本级和8个省会城市本级的债务增长率超过20%。 一些省会城市的本级债务率和负债率指标很高。

“审计署:17省会城市土地出让收入资不抵债”

由于偿还能力不足,一些省会城市本级只能举新债偿还旧债,5个省会城市本级年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新债偿还率超过20%,最高达到38.01%。 14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已经超过181.70亿元,其中2个省会城市本级逾期债务率超过10%,最高为16.36%。

“审计署:17省会城市土地出让收入资不抵债”

改变杠杆效应融资2180亿元

据审计署相关负责人介绍,考核结果突出的是地方政府的变相融资问题。

鉴定检测出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资金共计2180.87亿元,占这些地区两年新增债务总额的15.82%。 举债融资的手段“多元化”,不仅包括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售后租赁,还包括财富科技商品、bt (建设-移交)、垫付工程、甚至集资违约。

“审计署:17省会城市土地出让收入资不抵债”

例如,从年到年,有6个省、7个省会城市,通过信托贷款、融资租赁、出售后回租、财富科技商品发行等方式融资1090亿10,000万元; 12个省会城市、1个省份,采用bt和垫款施工方法实施了196个建设项目,形成政府性债务1060.18亿元。

“审计署:17省会城市土地出让收入资不抵债”

公告称,上述融资方式隐蔽性强,监管困难,且含有新的风险。

■问题

年,审计署对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调查”,发现土地出让收入、融资平台虚假出资、违规取得债务资金等问题。 对本届36个政府的抽查结果表明,上述问题依然存在。

土地转让收入“资金不用于偿还债务”

的审计结果显示,部分地方偿债对土地转让收入依赖较大,年末,约定以土地转让收入作为偿债源的债务余额为25473.51亿元,共涉及12个省级、307个市级和1131个县级政府。

根据此次调查,年末,4个省、17个省会城市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为债务偿还来源的债务余额7746.97亿元,占这些地区债务余额的54.64%,年增长1183.97亿元,达到3.61个百分点。

这些地区的年土地转让收入,年减少135.08亿元,减少2.83%,扣除价格支出和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各项收入后,可支配土地转让收入减少179.56亿元,减少8.82%。

也就是说,以这些地区全年土地转让收入为债务偿还来源的债务,应当偿还2315.73亿元,是全年可支配土地转让收入的1.25倍。

此外,两次调查还发现,高速公路债务规模大、增长快,偿债压力较大。

特别是去年,由于经济增长放缓、卡车流量减少、重大节日免除小型公共汽车高速公路通行费等影响,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少,地区高速公路债务偿还压力加剧。 8个省新增债务共偿还高速公路债务453.85亿元,其中4个省新增债务偿还率超过50%,3个省已逾期债务达到17.15亿元。

“审计署:17省会城市土地出让收入资不抵债”

违反杠杆作用的费用

违反债务的取得和采用,在两次鉴定中发现了这个问题。

在2007年的审计中,发现违规问题的金额为1082.53亿元。 以点为单位获取债务资金的方法是以虚假或非合法的抵押(质)抵押,高估抵押价值。

此次审计也同样发现,公司通过虚假或非法抵押、高估抵押价值等方法取得债务资金,共计192.38亿元。 公司违规发行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70亿元的其他5个省、3个省会城市,以817.67亿元的债务为担保。

年,一些地方政府对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或楼堂馆的建设投入了资金违约。

在这次考核中,没有发现债务资金的采用中存在同样的问题,但以一点为单位,将378亿1600万元的债务资金分别用于其他项目的建设,或者返还到期债务,或者作为项目资本金。 其中,公司债券资金未被用于审批用途的达到68亿8400万元。

“审计署:17省会城市土地出让收入资不抵债”

债务闲置也是两次鉴定中的共性问题。 此次调查显示,共有债务资金271亿7100万元,应在年及上年度借款,但截至年末尚未支出,闲置期长达两年。

公告称,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正在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相关制度。 / br /页面

解释

跟踪审计明确债务的变化和风险

据审计署有关人士介绍,36个地区不能轻易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审计是为了揭示今年以来地方政府性债务增长的变化,揭示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36个地区不能轻易估算全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情况。

有关债务的新问题需要跟踪审计回答

问:每隔两年为什么要在部分地区进行“抽查”?

答:年,审计署清查了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承担偿还责任、担保责任和救助责任的债务,明确了截至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的三类债务状况。

两年过去了,地方政府的这三种债务状况怎么样? 与全年同口径相比,债务的规模、结构、风险状况发生了什么变化? 债务管理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和风险风险吗? 如何进一步防范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

为了回答这样的问题,审计局决定跟踪审查部分地区的地方政府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树立风险警告

问:两年来地方政府的债务状况发生了什么变化?

a )当前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债务规模增长较快,突出了部分地区和领域的债务风险,突出了部分地方的变相融资问题,部分地方存在违约担保、违规融资、债务资金闲置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必须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抓紧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实现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督,切实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全国的地方债务不能轻易估算

问:此次只审查了36个地区,以地区数推算,是否证明了目前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总规模非常巨大?

答:此次调查的36个地区,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占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总额的31.79%。 最大的原因之一是,在涉及36个地区的18个省份中,8个东部省、5个中部省、西部一个是直辖市,经济总量和财力水平相对较高,债务规模相对较大。 二是此次评选的政府级均为省本级和省会城市本级,这两个政府级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最高。

“审计署:17省会城市土地出让收入资不抵债”

全国的省、市、县数量很多,但不同地区、政府水平的债务规模所占比例差异很大。 因此,不能简单地按照36个地区占全国地区数量的比例推算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的状况。 据总公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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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个地方政府的列表

3个直辖市的本级和所属管辖区

天津市、天津市南开区; 上海市、上海市虹口区; 重庆市、重庆市合川区

15个省本级和所属15个省会城市本级

河北省、石家庄市; 辽宁省、沈阳市; 吉林省、长春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江苏省、南京市; 安徽省、合肥市; 福建省、福州市; 山东省、济南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 四川省、成都市; 云南省、昆明市;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兰州市。

“审计署:17省会城市土地出让收入资不抵债”

截至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38475.81亿元,比去年增加4409.81亿元,其中12个地方政府本级减少1417.42亿元,24个地方政府本级增加5827.23亿元,增长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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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债务资金

交通、市政建设、土地征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防、农林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保障住房等支出已经占支出的债务额36434亿4700万元的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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