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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公布,财政部日前修订《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修订后的《办法》,重点支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创建和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品牌等项目。
根据《办法》,鼓励中小企业节能减排。 要点支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生产或应用节能减排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集群内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综合管理利用项目的建设、扩建和技术改造等。
《方法》提出支持中小企业建设自主企业品牌。 要点支持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创建和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品牌,参加全国性、区域性自主企业品牌展览会、展示活动,开展自主企业品牌宣传和宣传,加强自主企业品牌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项目。
《办法》要求改善中小企业的服务环境。 要点支持为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测检验、试验验证、质量认证、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技术管理、商务新闻交流、企业品牌规划与推广等公共服务项目。
根据《办法》,特色产业资金无偿援助金额,各项目不超过300万元。 特色产业资金贷款的贴现率根据项目贷款额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明确 各项优惠期不超过两年,年贴息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不超过300万元。
《办法》还要求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提出的预算指标和项目申报考核情况,提出本地区特色产业资金的年度录用计划。 具体包括计划支持机构和项目名称、支持复印件、归属产业、地区、产业集群名称、计划支持方法和金额等,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
标题:“财政部:支持地方特色中小型企业创建和培育企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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