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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快速发展要点事业单位分工方案》。 《方案》强调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义占用土地,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方案》要求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流通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一安排流通业各类用地。 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按计划建设流通设施,与原土地定额相关转让或者租赁土地开采权的,经批准可以采用协商办法供应。 鼓励各地通过租赁方法供应流通业用地。 依法支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快速发展流通业。 依法加强流通业用地管理,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义占用土地,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部)

“国办: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义圈占土地”

根据《方案》,编制政府鼓励的流通设施目录,支持纳入目录的项目用地。 (商务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

标题:“国办: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义圈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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