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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7年原建设部发布预警,提示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后,小产权房的问题开始为社会所关注。 相对于
2007年原建设部发出警告,警告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后,小产权房的问题开始受到社会的关注。 对于商品房,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批准的房产证,其上市交易难以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小产权房由于价格特点,已经在地方潜行多年,规模越来越大,有逐渐落后的趋势。 虽然被认定为违反 ,但处理方案很难出台,到现在为止已经过了6年。 其根本原因有两大原因,一是基础数据不清楚,二是已出售的房源难以处置。 小产权房的规模有多大? 这本来是政府制定相关措施的基础,但不幸的是,这个数据多年来一直缺失。 这几年,一个数据不断被引用。 全国小产权房面积约60亿平方米。 但是,该数据不是官方的,发起方也很难通过考试,其真实性存在很大疑问。 即使是国内的主要城市,也很少公布管辖区域内的小产权住宅的规模。 一是小产权住宅的建设销售过程不经过当地政府的住宅地管理部门,不像商品房那样便于统计。 第二,小产权房目前被认为是违规的,如果辖区内规模过大,将不可避免地会被相关部门怀疑渎职。 去年9月,北京市国土局首次公布了2008年以来共出售的79个小产权项目清单。 昌平区、房山区、怀柔区是小产权房的三个重要灾区,其中昌平区被清理了28个小产权项目。 北京对正在建设的小产权房项目,责令停止开工、停止销售,关闭工地、拆除卖场、关闭建筑机械、遣散施工队伍销售的,责令停止销售、拆除售楼处,查封已经没有销售的房屋。 销售中建造的可以停止拆迁,但是已经销售完毕的小产权房怎么解决? 这是处理小产权房问题的难题。 笔者曾私下咨询过某土地部门的官员是否可以购买小产权房,但该人的个人说法仍在建设中,存在风险,政府可能会拆除后进行调查,但已经可以住在人家的小产权房中购买。 因为这个政府不容易解决。 一位国土部高层坦率地说。 小产权房肯定是违法的,但有点出售的房子已经有人住了。 此时,必须采取符合成百上千人利益的措施。 即使在去年公布了79个小产权项目清单的北京,公布的也只有“正在建设中销售”的项目,对于已销售的项目没有确定的解决方案。 对于已经出售的小产权房,强制拆迁带来的社会影响太大了,政府不能轻易使用这种手段,相关法律也不支持政府拥有这种权力。 政府搁置、长期搁置的做法,将鼓励加快在以销售为基础的小产权房的销售过程,以进入“政策灰色地带”寻求长期生存。 补充土地出让金将已出售的小产权房变为商品房的看法曾一度流行,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 例如,如何明确补充土地出让金的标准? 如果标准太高,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集团可能不愿意支付这个价格。 如果标准过低,小产权房就会成为套期保值的工具,进一步助长小产权房的蔓延。 此外,该措施还面临着法律困境。 现行法律规定,商品房必须在国有土地上建设,小产权住宅用地为集体用地,转为商品房的,其用地必须先经过征地手续成为国有土地,但单纯补充土地出让金与这一环节无关。 因此,如果在事后的“征地”过程中将已经出售的小产权房转为商品房,将涉及对集体土地原所有者的征地补偿,补偿费从何而来? 如果在未事先就上述许多事项制定详细方案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已售出的小产权房,可能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这将成为许多地方主政治家极力不使用的情况。
标题:“小产权房两大困境:基础数据不明转正方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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