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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拉萨今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守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关闭9家环境评价不合格的涉矿公司。
今年5月至6月,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从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派出288人组成7个检查组和3个监测组,进入7个地级市72个县,对矿产资源开发、城市环境基础设施、重要工业公司等430个项目进行了地毯式检测
与有突出问题的82家公司相比,西藏自治区政府做出了确定和改善挂牌管理期限的决定。 其中,对先建成、环评不充分的9家涉矿公司实施了关闭。
在矿产勘查开发方面,西藏自治区重申“生态优先、统筹兼顾、适度开发、确保底线”,严禁引进落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杜绝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效益。
今年7月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第119号、120号政府令,公布《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勾划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应严格遵守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和谐稳定的“三条红线”
标题:“西藏关闭9家环评不合格涉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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