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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措施,并决定取消批评比符合表彰判断项目,听取中央公司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新一届政府以职能转变、简单政治放权为突破口,取消和下放了多项行政审查。 出台严格控制行政许可新设的措施,是行政体制改革的相关措施,也是坚定不移、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又一重要措施。 这有助于审查部分事项,防止边减分边增长、减光、暗减边增长,进而为公司“减负缓解”,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公正快速的发展环境。 必须多次依法设定行政许可,实现“三个严格”。 一个是必须严格设定标准。 坚决抑制对公司投资、产品、生产经营和资质资格新设行政许可,放宽社会资金准入。 可以通过技术标准、规范等其他管理手段或者措施处理的,可以通过设定一个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进行处理的,不得设定多个行政许可。 2必须严格设定程序。 对确实需要设定的行政许可,要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广泛听取意见。 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得设定。 召开听证会,真正反映民意,不要成为摆设。 三要严格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的监督。 各部门应当公布其有实施责任的行政许可目录,定期评价,及时提出编撰或废止建议。 实施行政许可,必须确定责任和责任的一致性,重视事件中的事后监督。 违法设定许可和增设许可条件,或者以登记、备案、年检、监修为名义进行许可的,应当坚决纠正、严格解决,特别要增加通过许可取钱的行为。
会议决定,根据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的要求,日前取消一个批评比达标表彰判断项目,取消76个,严格清理其他考核达标表彰判断项目,特别是具有收钱性质的项目。 这将抑制表彰判断对达标的“优先”,有助于各级政府更好地参与日常行政管理。 实现“四个一律”,没有法律法规根据和中央文件规定的,不得一律展开。 无论政府职能如何,推进事业没有实际意义的,一律不得取消的,一律不得变形保存或恢复,防止“割韭菜”现象; 交给领域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担的,不得采用财政资金或者向公司和社会摊派费用。
会议听取了国有要点大公司监事会对中央公司监督检查情况的报告。 指出加强国有公司监管是政府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推行从事后监督向当期监督、国内监督向国外监督扩展的比较有效的方法,在政府案件事后监督管理方面居前位,为政府职能的转变积累经验。 中央公司将处理改革方法和结构调整措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阳光中央企业”,促进国有资产增值,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构建中国经济水平提升版中发挥核心作用
标题:“国务院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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