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94字,读完约3分钟
国家海洋局认为康菲石油中国有限企业(简称康菲企业)再生产的批准决定,损害了政府依法行政和维护中国的环境保护和公共权益,昨日,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向市一中院提出诉状起诉国家海洋局,要求对方确认康菲企业再生产决定的违法性
据悉,该案是该联合会作为原告首次提起与环境相比较的公益诉讼。
海洋局恢复康菲的生产
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称,年6月4日和17日,康菲企业所属蓬莱19-3油田相继发生2起重大溢油事故,国家海洋局认定该事故为重大海洋溢油污染责任事故。 年10月24日,国家海洋局作出《蓬莱19—3油田开发生产改善及调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意见批复》(简称《716号批复》),但未向当事人及社会公开。 今年2月16日,国家海洋局表示,康菲企业经过一系列整改,油田已经具备正常工作条件……国家海洋局同意逐步开展生产相关工作。
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表示,康菲得到再生产的信息后,于今年5月14日向国家海洋局要求公开批准文件和批准的根据文件。 6月28日,国家海洋局回复并公开了《716号批准》和据此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批准是指未听证
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认为,批准缺乏专家意见支持,未依法听证,从手续、实体上存在严重违法不当之处,损害了政府依法行政和维护中国的环境保护和公共权益。
昨天,联合会委托的律师整天向院内提起针对国家海洋局的诉讼。 律师表示,一中院将登记诉讼,在最近谈论国家海洋局后决定是否立案。
背景,背景
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创建唯一的“原告”
年6月2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草案中特别确定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规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境保护联合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了解,中华环境保护联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环境保护公益组织,致力于维护公众和社会、生态环境权益。
资料;资料
●康菲漏油事件:年6月4日和17日,渤海海域蓬莱19-3油田相继发生2起重大溢油事故,为6200平方公里海域海水污染,沉积物污染面积1600平方公里,沉积物中石油类含量最大超过71倍,影响范围为辽宁、河北、天津、天津
国家海洋局认定,康菲企业在该油田生产工作中违反总体开发方案,制度和管理存在缺失,明显出现事故迹象后,未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造成了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责任事故。
年4月27日,国家海洋局与康菲企业、中海油企业签署赔偿协议,康菲企业向国家海洋局支付10.90亿元人民币,用于处理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对渤海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
标题:“同意康菲恢复生产被指未听证 国家海洋局成被告”
地址:http://www.s-erp.net//sdcj/35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