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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工信部公布了全年炼铁、焦炭、化纤等19家工业领域落后产能公司名单(第一批),要求有关方面采取较为有效的措施,争取在9月底前关闭公告名单上公司的落后产能,到年底完全淘汰
据不完全统计,这份密集淘汰名单涉及约19家上市公司,很快被提名的上市公司相继发布了提示公告。 本来,对这样的公告的应对只不过是表明态度,表明决心,可读性并不高。 然而,由于涉及环境保护大事,笔者对这些公告做了一些梳理,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虽然工业和信息化部“努力”在今年9月底前关闭名单上的落后产能,但相关的19家上市公司中有15家在公告中表示,“早就关闭了名单上的落后产能”。 例如冀东水泥( 000401 )表示,名单上落后的产能于去年9月关闭,当时已在媒体上刊登多封指定信件进行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一方面要求相关企业在9月底之前完成任务,另一方面很多企业表示任务是在几个月前,甚至去年完成的。 那么,这个时间差是如何产生的呢? 据笔者所见,不能排除以下可能性。 一是管理部门淘汰名单非实时,更新周期长,导致“坏学生”辍学,但仍在名单上; 二是“坏学生”辍学时没有主动向管理部门报告。 三是“家长们”李代桃可能僵硬,被辍学的“坏学生”包着。
前两种可能性可以归结为,我国环境保护监测滞后太多,监管部门的监管多依靠被监管公司的报告,以积极实时的监管为目标。 证据是,相关部门知道,在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时,一家公司长时间受到污染。 基于前两种可能性,一些不良公司完全可以空副钻,因为这也有上述第三种可能性。
现在公布的只是“第一次”的名单,将来“第二次”的名单公布时,如果很多公司回答“早就完成了任务”,会怎么样呢?
中国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背离,由此可见一斑。
标题:“淘汰落后产能为何出现“时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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