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86字,读完约2分钟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称,将从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金融机构对1件等值在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汇款业务基本上可以不审查交易单据。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 取消服务贸易购汇审批,服务贸易购汇业务可以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 二是小额交易不需要审批表。 服务贸易小额汇款业务可以直接在金融机构进行。 金融机构对1件等值在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汇款业务基本上可以不审查交易单据。 境内机构和个人应当扣留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相关交易文件五年查阅。 第三,简化单一审查。 对必须审查文件的业务,包括现行几十种文件审查规定的简化和合并,简化相应的文件审查要求。 取消大部分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文件的审批要求,取消外汇局税务说明。 四是整理整合法规。 制定《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废止50多项相关法规文书,为涉外主体办理服务贸易外汇业务提供系统、明确、透明的法规依据。 五是放宽境外保管。 放宽国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境外保管的条件,允许公司集团将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于境外保管。 六是加强均衡管理和事后管理。 加强对服务贸易外汇资金流入流出的双向监测,建立宏观拆解中观监测微观鉴证紧密结合的非现场监管体系,辅助必要的现场鉴证检查,加强风险防范。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9月实施”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每件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无需审批单的新政策给公司带来了很大的便利。 这项改革措施是根据我国服务贸易额小、件数多的实际优势制定的。 5万美元这个分界点的明确确立,是基于近年来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的详细统计、拆解。 根据年数据统计结果,取消了1份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公司对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文件审查,按件数计算,可涵盖约88个公司服务贸易交易,便利了我国大部分服务贸易公司,但剩下的 这种抓住大、小、突出要点的管理方法,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效率,降低社会价格。

标题:“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9月实施”

地址:http://www.s-erp.net//sdcj/4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