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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改革的另一个重头戏——消费税改革的步伐正在渐近。 日前,财政部长楼继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研究合理调整和完善的费税制度。”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税改革应推出“升级版”,主要是调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我国的支出税不仅在征收水平上有很大的提高空之间,而且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体系建设,发挥对经济和社会的调节作用。 ”本文指出,消费税改革应推出“升级版”,按照结构性减税的要求,反复税率上升或下降,税目增加或减少是大体情况。 有些商品在现实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发生了变化,所以对发展成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产品,应该降低税率,相反,非生活必需品应该提高税率。
记者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正在研究改革税费,调整税费征收范围、税率、征收环节、抵扣政策、纳税判断等。 例如,对居民的基本生活费和其他不适合持续征税的产品引出征税范围。 专家表示,大众使用的化妆品,无论是国内生产还是进口,都有望从消费税征收范围中提取。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表示,未来将过度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产品(简称“双高”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可以诱惑全社会减少“双高”产品的生产和采用。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从今年年初开始,中央多次提出建设地方税体系,但目前地方主体税种是营业税,“增值税改革”一旦在全国全面展开,将动摇这一主体税种的地位。 在此背景下,为地方税体系找出新的主体税种是财税改革最紧迫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中国税务师协会会长许善达此前表示,支出税从生产环节征收转为零售环节征收,有望取代在“增值税改革”试点中受到冲击的营业税,成为未来地方政府的主体税。
标题:“花费税改革有望推出“升级版” 要点调整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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