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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12日播出《深圳国有企业职工保障房、福利房“两头侵占”事件调查》,22日,深圳市住建局公布了该事件的调查解决结果。 3户涉嫌购买虚作家保护室。 该局于23日开始办理行政处罚手续,驳回申请,罚款10万元,终身不接受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购买补贴的申请,10年内不接受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深圳国企职工保障房福利房事情续:3户家庭骗购将罚10万”

在深圳分配的西乡安居家园、观澜茜语华苑安居型商品房(保障房的一种)首批候选登记申请家庭中,有几户登记申请人登记的户籍地址为深圳市国有公司深圳华泰公司企业或该企业向职工发放的福利房小区。 由此引起了申请人福利室、保障室双方都占的疑问。

“深圳国企职工保障房福利房事情续:3户家庭骗购将罚10万”

对此,深圳市住建局进行了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深圳华泰公司企业在市政府安排的生产、生活及办公基地,1986年至2001年为职工建设香蜜湖小区和南山建设工村小区2个住宅小区,共有37栋2171套住宅,其中2户以上户型套房1029套 经审核华泰企业内部分房方案、住户名单、购房合同、收款收据等相关材料,认定华泰企业套房为职工分配的政策性住房,单身宿舍为公司为职工提供的过渡性周转住房。

“深圳国企职工保障房福利房事情续:3户家庭骗购将罚10万”

经鉴定和核对,西乡安住房、观澜茜语华苑安居型商品房中,3户为华泰企业分配了政策住房,但隐瞒了实际拥有政策住房的事实,涉嫌虚假购买本保障性住房。

对此,深圳市住建局23日开始办理行政处罚手续,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第52条的规定,拟驳回申请,罚款10万元,终身不受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购房补贴申请,并在驳回申请之日起10年内受理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另外,申请签约安居型商品房的家庭中,49户住在深圳华泰公司的企业单身宿舍,不影响签约资格,签约成功入住后,必须返还华泰企业单身宿舍。 另外2户申请的家庭现在的居住地是华泰企业的政策性住宅,但由于住宅的实际所有者是父母,所以显然不影响购买资格。

“深圳国企职工保障房福利房事情续:3户家庭骗购将罚10万”

然后,据深圳市住建局介绍,该局全面核查了深圳华泰公司的企业住户名单和深圳市销售的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已购买家庭名单。 购买华泰企业政策性住宅的,审核结束后,收回保障房,未退出依法处罚的华泰企业单身宿舍的,责令华泰企业立即收回租赁的单身宿舍,并按照相关规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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