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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市政府日前审议通过了《三亚市促进凯杜湾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优惠政策暂行办法》。 由于总部公司落户,三亚凯杜湾有望获得最高2000万元补助,在办公用房、税收和行政事业性收入等方面有减免优惠。
根据暂行办法,三亚海棠湾镇新成立的总部公司在成立时将获得资金补助。 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公司享受2000万元补助金的注册资本在5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公司享受1500万元补助的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公司享受1000万元补助。 补助金分五年支付。
据悉,总公司购买的自用办公用房,不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重复发放资金补助,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租赁自用办公室自认定之年起三年内,每年按住房租金的40%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总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是三亚地区的一部分,从认定的年份开始的前三年内奖励100%,下七年内奖励60%。 鼓励公司聘用的工薪阶层年应税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公司干部,从当年开始的5年内缴纳个人工薪阶层所得税三亚地方部分的80%。
补助公司购买的自用办公室,按每平方米800元标准给予不重复一次的资金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租赁自用办公室,自认定之年起3年内,每年按住房租金的30%给予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据悉,为了快速发展总部经济,凯杜湾已规划3000多亩土地,以快速发展总部经济,可容纳约500家落户。
标题:“海南三亚:总部公司上传最高将获20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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