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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介绍,《电话顾客真实身份新闻登记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工业新闻部政法司巡视员李国斌解读《规定》时,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以电话、短消息或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并采取便利措施,为《规定》施行前真实消息或消息不完整的电话客户补办登记手续 另外,通信业务经营者为客户补办登记手续,也不得擅自加重客户的责任。

“工信部解读电话实名制:新闻不全者需补登记手续”

以下是对全文的解读。

年7月16日,工业和新闻化部发布了《电话顾客真实身份新闻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新闻化部令第25号)。 记者就该《规定》采访了工业和新闻部政法司巡视员李国斌,委托他解读《规定》。

记者:“工业新闻化部”日前发布了《关于电话顾客真实身份的新闻登记规定》,您能介绍一下《规定》制定的背景和意义吗?

李国斌:近年来,我国电信业持续高速发展,截至年底,全国电话客户达到13.9亿户。 另外,电话传播身份不明的新闻、传播令人困扰的短消息、传播有害新闻、诈骗等问题突出,影响客户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威胁国家安全。 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新闻保护的政策决定》(以下简称《政策决定》),从法律上确定了电话客户的实名新闻登记制度。 通过制定《规定》,确定客户实名新闻登记的范围、程序、要求和新闻保护等制度,有助于保护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电信服务水平,遏制互联网新闻违法行为。

“工信部解读电话实名制:新闻不全者需补登记手续”

记者:能介绍一下《规定》的制定过程吗?

李国斌:“根据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政策决定》,规范电话客户真实身份新闻登记工作的需要,工业和新闻化部开展了《规定》立法工作。

组织开展立法研究,调查有关省市,在听取相关电信公司和部机关相关司局等意见的基础上,今年1月下旬,我们的研究形成了《规定》草稿。 2月上旬,我们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基层电信业务经营者对《规定》的意见。 2月下旬,我们组织了部分通信管理局对《规定》的有关制度进行了研究。 4月,我们通过国务院法制办的“中国政府法制新闻网”和我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对《规定》的意见。 征求意见后,社会各方意见主要集中在加大注册新闻的保护力度,加大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力度。 关于制定《规定》和《规定》的第一个副本,各方没有大致性别不同的意见。 之后,我们整理、研究、分解了各方面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规定》的有关制度。 基于这些事业,我们形成了《规定(草案)》。

“工信部解读电话实名制:新闻不全者需补登记手续”

6月28日,工业和新闻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并于7月16日公布。 《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记者:能介绍一下《规定》的第一份复印件吗?

李国斌:《规定》共二十一条,第一条规定了以下复印件。

(一)有关电话顾客真实身份的新闻登记的含义。 《规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为顾客办理固定电话、手机(包括无线网卡)等的入网手续,并与顾客签订协议或确认提供服务时,由顾客

(二)监管职责。 《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确定工业和新闻化部及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对电话客户的真实身份新闻登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另外,《规定》确定要求电信管理机关对电信业务经营者顾客真实身份的新闻登记和保护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予以协助。

“工信部解读电话实名制:新闻不全者需补登记手续”

(三)顾客实名新闻登记制度。 《规定》从登记主体、登记义务、登记范围、证书种类、证书检查、新闻留存、自我调查和培训等方面,规定了以下实名新闻登记制度。 电信业务经营者为客户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比较有效的证件和提供真实身份新闻,客户应当予以协助。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检查客户出示的证件,如实登记证件种类及证件上记载的姓名(名称)、号码、地址的新闻。 有关身份的新闻和资料应当在向客户提供服务期间和终止服务后的两年内保留。 顾客拒绝提供身份新闻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办理加入手续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每年至少自我调查一次其新闻登记和保护情况,并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另外,《规定》参考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等规定,分别规定了个人和公司比较有效的证件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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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顾客实名新闻保护制度。 《规定》多次确定必须兼顾客户实名新闻的登记和保护,保护客户向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真实身份新闻,对客户真实身份新闻严格保密。 发生客户身份信息泄露、损坏、丢失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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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理商的管理制度。 《规定》根据“谁经营、谁负责”、“谁委托、谁负责”的大致情况,根据民法上的委托代理制度,决定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其代理商报纸登记工作的实施管理。 根据《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对代理人客户的实名新闻登记和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不得委托不符合本规定客户实名新闻登记和保护要求的代理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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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电信管理机构严重侵害顾客实名新闻的行为,保护顾客的合法权益,《规定》中规定,电话顾客的真实身份新闻可能被泄露、损坏、丢失,造成严重后果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立即向相关电信管理机构报告 电信管理机关在决定解决办法之前,可以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暂停有关行为,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执行。

“工信部解读电话实名制:新闻不全者需补登记手续”

另外,《规定》根据《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对电信业务经营者、客户和电信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分别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作为顾客,我们非常重视提供的身份新闻的安全问题,《规定》在顾客身份新闻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李国斌:保护客户提供的真实身份新闻的安全性是我们最先关注的问题,我们一直非常重视客户身份新闻的保护问题。 因此,《规定》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加强对客户提供的真实身份新闻的保护,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严格保密客户的真实身份新闻,防止客户真实身份新闻被泄露、损毁、丢失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等 为了加强对顾客真实身份新闻的保护,我们通过《规定》建立了相关保护制度,并特别制定了《电信和网络顾客个人新闻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新闻化部令第24号),上述规定对电信和网络顾客个人新闻的保护问题作了特别规定 这些规定也适用于保护电话客户真实身份的新闻。

“工信部解读电话实名制:新闻不全者需补登记手续”

记者:如果客户按照《规定》进行真实身份的新闻登记,会不会影响正常电话服务的采用?

李国斌:根据《规定》,客户在办理电话入网手续时,只需要向电信业务经营者出示有效证件,提供真实身份的新闻,并与电信业务经营者合作办理新闻登记业务。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以电话、短消息或者公告等形式告知客户,采取便利措施,为《规定》施行前未提供真实身份新闻或者新闻漏洞的电话客户补办登记手续。 另外,通信业务经营者为客户补办登记手续,也不得擅自加重客户的责任。 顾客实名新闻注册不影响顾客正常采用电话服务。 希望广大客户与电信业务经营者了解,合作做好这项工作。

“工信部解读电话实名制:新闻不全者需补登记手续”

记者:您认为各方应该如何贯彻执行《规定》的各项制度?

李国斌:《规定》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的规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规定》的各项制度具有法律强制力,各有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各项制度。 有关电话客户真实身份的新闻登记工作包括基层电信公司、电话客户和电信管理机构。 基层电信公司应当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政策决定》的规定,按照《规定》明确的登记手续和要求开展电话客户真实身份新闻登记工作。 在开展登记工作中,基层电信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方便客户进行真实身份的新闻登记。 的客户作为通信服务的采用者,必须充分了解这项业务并积极合作。 电信管理机关作为电信领域的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顾客实名新闻登记工作的指导和对顾客实名新闻保护的监督检查,推动顾客实名新闻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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