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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国务院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搞活存量财政资金,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加强地方财政资金管理,充分利用各种闲置资金和沉淀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录用效率。 为此,财政部提出了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等5项措施。

“财政部五项举措激活存量资金”

财政部首先确定要加快公共财政预算的执行。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放在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 对年初预算明确的项目,必须加快资金支付。 提出预算指标后,及时跟踪后续执行进展,加快项目考核和资金拨付,促使资金减少滞留。 必须继续将支出进度作为财政管理综合评价的重要副本。

“财政部五项举措激活存量资金”

其次,财政部要求各地清理、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就业机制,切实消化和压缩聘任结转资金规模。 对于预计当年可以执行的结转项目,要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于年末可能继续形成结转和余额较多的资金的项目,要尽快用于其他支出项目 经清理确认不能支出或者不需要支出的,应当将资金收回总预算统一安排。 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年末结转资金规模比去年大幅下降。

“财政部五项举措激活存量资金”

第三,财政部要求各地加快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执行进度。 通知指出,政府基金必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消化和压缩结转资金。 土地转让的收益用于民生相关资金,必须把组织牢牢地落实在具体项目上。 对其他基金预算项目以及由非税收入支付的项目也必须同样处理。

“财政部五项举措激活存量资金”

第四,财政部建议加强国库资金管理。 通知指出,各地要全面清理地方财政临时支付,要核销的要尽快核销,违规占用的要及时清理,要收回的要及时收回,保障预算支出的必要性。 清理整顿财政专家成果,进一步简化压缩专家数量,加强财政专家结余资金管理,实现财政资金统筹筹措统一录用。

“财政部五项举措激活存量资金”

第五,为了保障财政资金的录用效果和安全,财政部建议各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坚决杜绝“支出”、虚开支出、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规范权责发生制的管理。

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在年7月31日前,执行本通知的具体方案、政策措施、实务安排、预期目标等,并报财政部备案。

标题:“财政部五项举措激活存量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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