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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部正式对互联网上流传的转基因食品的各种危害进行“辟谣”:农业部两位专家在回应郎咸

最近,农业部对网上正式流传的转基因食品的各种危害进行了“辟谣”。 农业部的两位专家在回答郎咸平等的疑问时否定了转基因食品会导致癌症和不孕的说法,称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已经有了定论。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全球争论的话题。 争论的核心至少是短期内没有确定答案的哲学问题。 支持者认为迄今为止没有确凿的科学证据表明转基因产品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保护有明显的危害,但反对者说人为改变自然基因的潜在影响在这几十年的实验中不会出现。 反映在政策上,前者要求政府将转基因食品与以前流传下来的食品等同起来,后者要求对其进行持续严密的风险测试和监控。 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需要用事实澄清谣言,避免对大众造成无缘无故的过度恐惧,但与此同时,以科学的名义要求所有顾客忽视转基因食品与以前流传的食品之间的差异也是适当的 转基因食品毕竟是大众不熟悉的新事物,顾客也有基于不那么“科学”的担忧而派生出来的知晓权利。 更何况,顾客的想法不仅是健康的,还有伦理或宗教的诉求。 因此,相关法规对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者充分公开新闻,做出明显表示也是合理的。 在国际上,美国的自主标识和欧盟的强制标识是两种代表性的方法,反映了对转基因食品宽松谨慎的不同态度。 但是,美国近年来的民意调查也表明,许多顾客赞同转基因食品的强制标识,在联邦和州一级有立法建议,但至今仍未成功上升为法律。 欧盟之所以警惕地要求强制标识,与“疯牛病”等历史教训有一定的关系。 从 立法上看,也可以说中国建立了强制标识制度。 2001年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2002年卫生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都确定了标注的必要性,但由于法规水平和执法能力有限,这些规定现实中没有严格执行,厂家没有标注,标注 由于存在不明确的问题,且商家违反标识规定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明确,客户的知情权得不到充分保障。 将来,可以考虑对转基因食品制定专门的法律,规范其标识行为,更透明的新闻也有助于驱散大众不合理的恐惧。 当然,表示制度也有自己的缺点。 一种可能是产生“名誉损害”效果,让不了解法律背景的人认为转基因食品有说明的副作用。 另外,标识及其背后的检测和审查有可能抬高执行者和公司的价格,从而抬高食品的平均价格,这对转基因不敏感的顾客不利。 后者是反对美国强制表示的首要理由。 处理这些问题,一是相关部门出于公益目的曝光越来越多的谣言,特别是虚假或误导性的报道,二是通过更长期的实践进一步证实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

标题:“转基因食品:亦需并且确保客户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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