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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新闻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发布了《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新闻公开目录(第一批)》。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求自2009年9月起,按照《依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全面、客观真实、便于查询》的大致情况,认真做好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新闻的发布工作。

“环保部:各地9月起公开要点污染源8类新闻”

《通知》的首要目的是规范和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新闻的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各方依法获得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新闻的权益,将污染物排放公司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通知》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按照“谁得谁公、谁造谁公”的基本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新闻,将公开复印件纳入主要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 确定了要求严格新闻发布期限,规范新闻发布方法,将政府网站作为新闻发布的重要平台。 设有专门的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新闻公开栏,少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建设网站确实有困难的,本辖区内的污染源环境监督管理新闻可以由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发布,也可以由同等地方人民政府媒体发布。

“环保部:各地9月起公开要点污染源8类新闻”

《通知》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确定内部分工,细化业务职责,加强责任审查,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指导。

标题:“环保部:各地9月起公开要点污染源8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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