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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8日联合发表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说明了降低环境污染罪量刑的门槛,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该解释的制定是近期环境法律集团的第一拳,随着环境保护法月末修订、大气污染防治等法律修改,高污染公司的日子将越来越难过,但对环保产业来说,更苛刻的环境法律环境意味着更广阔的市场和更多的订单。

“污染环境罪量刑门槛降低”

司法解释受到严重打击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18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将降低环境污染罪的定罪量刑门槛,如果由结了果的罪犯成为罪犯,如有相应行为,可以定罪。 目前的环境形势、污染状况非常严重,有些地区甚至可以说非常严峻,因此司法解释侧重于严厉的打击。

“污染环境罪量刑门槛降低”

首先,降低了环境污染罪定罪的量刑门槛。 例如,如果过去有一人以上死于环境污染,可以被定罪。 现在要是有一个以上的人受重伤就好了。 过去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可以加重处罚,现在造成1人以上死亡的,可以加重处罚。

其次,从水果犯罪者变成行为犯罪者,过去认定环境污染犯罪的所有标准都有结果,但现在不少标准只要有相应的行为就可以定罪。

第三,相应降低了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弃物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另外,司法解释中规定了四种情况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的情况。 《解释》还确定了“严重环境污染”的14项认定标准,包括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放射性废物、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情况。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3吨以上危险废物的; 设置暗管,或者利用井、孔、裂缝、溶洞等处理排放、倾倒、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含有有毒物质的废物等。

“污染环境罪量刑门槛降低”

许多环境法最近面临修改

随着本届政府对环境问题的高度重视,两高提出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这只是近期环境法律组合拳中的第一拳。

中国证券新闻记者日前获悉,6月底的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重新审议《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 去年8月下旬,《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但是,在当月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几乎一致反对环境保护界的主流呼声。

“污染环境罪量刑门槛降低”

反对者认为,第一,征求意见仍然侧重于对现有法律的“小修改”。 现行《环境保护法》于1979年试行,1989年正式公布以来,到现在为止23年没有实质性修订,这期间是中国环境极端恶化的30年,这与现行法律严重落后的时代有很大关系。 因此,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应该大刀阔斧,推倒重来。 记者了解到,在即将审议的环境保护法中,将环境违法从“按次处罚”改为“按日处罚”将是一大突破,将大幅提高环境污染公司的违法价格。

“污染环境罪量刑门槛降低”

为了配合这次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建议,应将环境新闻强制公开制度写入环境保护法。 “空向社会公开各公司的气体污染物排放因子、浓度、总量等新闻,可以比较有效地处理有排放设施却不运行的问题,超标要罚倾家荡产。 对篡改和虚假发布的环境新闻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污染环境罪量刑门槛降低”

与环境保护法一样,环境行业的另一部重要法律《大气污染防治法》也在修改中。 该法面临的问题与环境保护法相似。 也就是说,有关条款太粗糙,无法应对我国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状况。 对此,骏建华提出,要效仿美国的清洁空燃气法,重新制定总结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实施细则、排放标准等的法律,相关部门有一部法律就可以处理大气污染的所有问题。

“污染环境罪量刑门槛降低”

据业内人士分析,从此次两所高校公布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可以看出,今后我国的环境立法将严重倾向于“严厉打击”。 按照这个标准,今后环境污染的法律环境一定会更加严峻。 这将增加钢铁、化工、造纸等高污染领域的环境管理和运行价格,并相应降低公司利润空之间。 但是,与此同时,由于环保产业本身就是政策和法律产生的领域,这种更加苛刻的法律环境,对于污水处理、大气处理、环境修复等环境公司来说,意味着更广阔的市场诉求和越来越多的业务订单。

标题:“污染环境罪量刑门槛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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