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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何苗蚌埠怀远县报道

地方换流乱象在安徽怀远县个别地方上演。

在远近闻名的“石榴之乡”安徽省怀远,一份迅速发展石榴产业的文件,让当地农民在地方政府的征地行为下无所适从。

这座城市禹庙中学后的近千亩耕地,现在有荒废的,也有种石榴幼株的。 秋收后,禹庙村委会播报该地块不允许农民安全种植,称“外商”来这里开发石榴产业。

随后,村干部开始了量化行为。 在此期间,大胆的农民依旧种小麦,但到了年4月,已经种花的小麦被镇上的相关干部强行用铲车铲走,小麦被铲走了近300亩。 当时,村干部承诺赔偿小麦一亩三百元。

被村干部强制勘测后,集中流向石榴产业园的土地,以每亩每年800元的单方价格向失地农民补偿。

关于这800元补偿金,附近几个村子的村民们也有不同的说法。 一位村民说,村干部把每家每户的补偿金送到家里,“不用领,领了就同意了。” 村民陈先祥说。 其他一些村民甚至说连300元的青苗补偿都没有,也看不到800元的土地补偿。

““石榴之乡”怀远千亩耕地强征调查”

村民们最困惑的是,自始至终没有看过官方文件和合同,也没有对政策做出任何告知和说明。 村民多次要求签订土地转移合同,但被拒绝。 本报记者试图正式查询相关文件,但未得到回复。

“即使没有签约,我们也不敢要这笔钱。 因为我们不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 现在物价上涨这么快,不能不调整,”村民陈先祥说。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以重复依法自愿有偿进行为根本,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新闻信息表达、政策咨询、合同订立、价格判断等转移服务, 而且,在稍微末端,土地的移动成了村干部的命令性运动。

““石榴之乡”怀远千亩耕地强征调查”

当地农业专家认为:“不仅要观察违背农民意愿的行为,还应观察皖北土地流转中土地非粮食化趋势严重。”

怀远县是典型的皖北农业县,也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以盛产石榴而闻名。 根据《怀远县石榴基地建设工程计划》( 2005--),截至2005年,全县石榴生产基地将达到7万亩,其中新建5万亩,总投资额超过2600万元。

大洪山地区规划快速发展到1万亩,前面提到的马町近千亩的石榴产业园包括在大洪山石榴产业园的工程中。 村民表示,该项目在坡耕地上报告,实际上是农户良田,亩产500公斤左右,现已迅速发展成石榴基地。

按照当地政府的计划,5万亩新植石榴3年后结出果实,5年后达到盛产期,每年高质量石榴5万吨,总产值2亿元,项目区为农民新增收入1.5亿元,将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

根据国家规定,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保障其长期生活。 在地方农村,土地作为资源,在这片土地的流转下为少数人造福。

本报记者现场采访表明,马城交通不便,经济快速发展滞后,基础设施和农村环境恶劣。 农民收入以外出赚钱为主。 前几天,农民在山上开山,后来被禁止了。 没有赚钱的农民的首要收入来源是种田,非农业收入很少。

“石榴园应该交给农户承包,相反承包人却是本村既没有失地,也有权力的大户。 ’当地农民说。

据说该镇殳李村支书陈勋官的儿子陈增和承包了广阔的石榴园土地。 在该石榴园的地块上还耸立着以其名字命名的“增和石灰窑工厂”,但陈勋官自己拒绝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标题:““石榴之乡”怀远千亩耕地强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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