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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审计署发布的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评估结果公告显示,我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快速增长,36个地区年末债务余额比2年前增长12.94%,9个省会城市本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最高达189%。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负责人介绍,此次审计的目的是明确地方政府债务增长的变化情况,明确债务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风险风险。
查勘范围包括15个省、3个直辖市本级及其所属15个省会城市本级、3个市区,903个政府部门和机关、223个融资平台企业、1249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83个公用事业单位、273个其他单位、22240个专业
据审计,截至年底,36个地方政府本级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8475.81亿元,比去年增长12.94%。 从债务形成年度看,年及上年度贷款额为20748.79亿元,占53.93%; 年贷款6307.40亿元,占16.39%; 年借贷11419.62亿元,占29.68%。 从债务借贷主体来看,融资平台企业、地方政府部门和机构仍是第一借贷主体。 从债务资金来源来看,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仍是债务资金的首要来源。 从债务投入来看,用于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土地征收、市政建设的债务支出有较大增长。
标题:“36省市地方债两年增长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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