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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表示,陕西将从8月1日起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 试验性地引进广播电影作品的制作、放映、发行等。

根据这次改革,陕西以“建立有利于社会公平、结构优化的税制”为总体目标,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消除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促进陕西经济结构调整和快速发展方法的转变

从8月1日开始,陕西将开展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除外)、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新闻技术、文化创意、物流配套、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及广播影视作品制作、放映、发行等)、“营增”试点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时将铁路运输和邮政通信等领域纳入试点范围。

“陕西8月起将试点“营改增””

试点期间,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试点地区营业税收入,增值税税后收入仍归试点地区,税费分别入库。 7月1日至7月31日为模拟运行阶段,8月1日开始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标题:“陕西8月起将试点“营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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