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19字,读完约1分钟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快速发展要点从业部门分工方案》(下称《方案》),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快速发展要点事业单位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禁止以物流中心、商品集散地等名义围垦土地,防止土地闲置浪费。 按照《方案》的要求,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流通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中统一安排流通业各类用地。 另外,鼓励利用旧厂房、闲置仓库等建设按计划流通设施,与原土地定额相关转让或者租赁土地开采权的,经批准可以采用协商办法供给。 根据 《方案》,鼓励各地通过租赁方法供应流通业用地。 依法支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快速发展流通业。
标题:“国办发文:禁以物流中心名义圈地”
地址:http://www.s-erp.net//sdcj/88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