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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服务的积极意识、从管理者到公共服务提供者的积极转变,是启发社会管理创新灵光的催化剂

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区,大多盛行“房东经济”,“黑色中介”不断进行,集团租房矛盾较多,治安形势也很严峻。 在这种环境下,租客如何找到放心的出租房,房东如何找到放心的租客,社区警务如何管理流动人口,降低治安,成为许多地方实行社会管理的共同课题。

“租房管理老大难 思路一变就不难”

是方向,诉求是信号。 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考验着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智慧。 在外来人口较多的地方,租赁住宅的管理之所以“老大难”,是因为制度设计越来越从方便管理者的角度出发,很少考虑到对房东、租客的权益和诉求。

“租房管理老大难 思路一变就不难”

按照规定,房东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房客一起携带“合同、产权证、户口本、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 现实中,很多房东有“多不如少”的心态,缺乏积极性而积极注册。 即使有处罚机制,也很难实行,租赁备案尽是形式。

“租房管理老大难 思路一变就不难”

为了了解滞留地的人口状况,很多社区警察选择了入户访问,但是经常会遇到“敲不了门,见不到人”的不自然情况。 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这种局面很容易成为租赁住宅被弄脏的纳户的“避难所”。 例如追查盗窃案,销赃者经常租住在出租屋里。

“租房管理老大难 思路一变就不难”

实践说明,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意识、从管理者向公共服务提供者的积极转变,是启发社会管理创新灵光的催化剂。

江苏国泰社区创办了“租赁超市”,推出了社区警务免费“租赁中介”的新方法。 这种模式是“一石三鸟”,警察不仅可以轻松掌握暂住人口的新闻,还可以越来越多的警力预防犯罪事件的发生,引导出租屋规范化,减少矛盾和纠纷,受到当地居民的欢迎。

“租房管理老大难 思路一变就不难”

放眼全国,许多地方出现了类似的模式,生动地解释了“将管理纳入服务”的社会管理创新理念。 同样是“在家管理人”,自主服务的效果也优于规制防止交通堵塞,改变想法就证明了局面可以打开。

创新的效果是肯定的,但也需要关注民警作为住房中介者的疑问。 专家表示,这种模式不应该宣传,即使是免费的,也极大地导致了正规守法中介的顾客流失,破坏了市场秩序。

有疑问是很正常的。 正确面对疑问,反而是完整的社会管理创新的开始。 如何将小区物业、房屋中介等机构纳入租赁房屋创新管理体系,发挥他们的特点; 如何将公安机关的“独角戏”变为社会共同管理的“大合唱”,这些问题将成为持续创新的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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