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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将成为下一步中国招商引资的重要方面。 昨天,在商务部召开的“提高外资利用质量和水平”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官员表示,商务部将研究修订外商投资性企业相关规定和外商投资研发相关规定,制定有利于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快速发展的政策。
商务部的数据显示,中国实际吸收外资金额为1117.2亿美元,连续三年超过1000亿美元,比2007年高出49.4%。 商务部发言人姚坚表示,中国吸收外资全球排名第二,连续21年保持快速发展中国家首位。 另外,全年服务业吸收外资占全国实际外资录用总额的48.2%,连续两年超过制造业。
其次,关于商务部如何进一步吸引外资,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黄峰表示,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和职能性机构,是下一步利用外资的重要方面。 商务部将研究修订外商投资性企业的相关规定和外商投资研发的相关规定,提出一点有利于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快速发展的政策,推动整个跨国公司的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特别是包括研发中心等机构在中国的快速发展。
据介绍,目前国家认定的区域总部超过50家,有1800多个外资研发中心,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地也认定了跨国公司的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机构,这些跨国公司的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对外资转型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此外,商务部还将吸引外资到中西部地区快速发展。 日前,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特征产业目录》修订本,将于今年6月10日开始试行。 姚坚表示,新版目录共有500个,比上一版增加89个,在财税政策方面对进口自用设备给予免征关税的优惠。
黄峰还表示,为了便利招商引资,商务部最大限度缩小外资考核范围,不断下放外资考核权力。 目前正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能,将重点调整到宏观层面,从“重要预审”向“重要事件事后监管”转变。 “我们还将继续研究整个外资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 ’姚先生主张。 胡潇/制作表格
标题:“商务部:外资在华设总部成引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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