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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量中小电子商务公司的存在下,我国的电子商务产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中小电子商务经营者促进了传统商业和电子商务的结合,提高了流通产业的效率,对购物便利化和费用的增加起到了促进作用。

――商务部发言人姚坚昨日表示:

两会期间广泛争论的“电子商务征税”问题又有了新的进展。 在昨天召开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信息发言人姚坚表示,财政税收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就电商税收立法问题进行研究调查。 此前,多次传出电子商务征税即将开始的消息,商务部此次表态也被视为官方再次确定表态。

“商务部:财税部门正研究电商征税立法”

进一步规范法律法规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提出的对电子商务业者征税的建议在业界引起热议。 他建议国家税收部门研究电子商务征税方法,加强税收监管,创新征收手段,从制度层面避免逃税行为。

近日,据媒体报道,张近东的上述建议已被相关部委采纳,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委正在研究实施电子商务征税的具体措施,预计年内将正式向网店征收5%的税收。

对此,姚坚昨日在发布会上表示,电子商务税收立法有待主管部门研究,财政税收的管理部门将完全做好相应的税收法律法规。 相关部门正在对相关课题进行研究,总体目标是促进该领域健康快速发展,在快速发展中得到进一步促进和规范。 但是,他没有证明征税的具体实施时间和税率等详细问题。

“商务部:财税部门正研究电商征税立法”

他还说,商务部对电子商务领域始终把在快速发展中坚持规范、促进快速发展放在首位。 他表示,商务部目前仍在主导制定《电子商务促进法》,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特别是中小电子商务公司的快速发展。

中小企业如何纳税?

张近东的提案引起了许多电子商务公司,特别是中小卖方的不满。 许多网店老板认为征税会导致网店价格上涨,店主必须通过涨价来分摊价格,从而失去与网上以前流传下来的销售渠道的竞争特性。

对此,姚坚昨天在会后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也表示,电子商务征税需要逐步发展公司类型。 规模较大、发展迅速的电子商务公司当然要依法纳税,但对于如何向成长中的中小电子商务公司纳税,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商务部最新公布的报告显示,去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8万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7%。 其中网络零售额超过1.3万亿,比去年同期增长67.5%。

专家的声音

国税总局专家:对电子商务的征税调查已有10年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昨天向新京报记者介绍说,对电子商务的征税事实上从10年前就开始了调查,电子商务公司和个体商务商的征税问题都在调查范围之内。

“我们研究了很久。 ◇靳东升先生说:“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大家有电子商务不征税的误解。 事实上,电商并不是不纳税,垂直型电商、电商中公司商户的交易额都是纳税的。 他们在交增值税和所得税。 只是,网络购物的c2c畅销书,即个人不在个人交易中进行税务登记是不征税的。 所以,虽然网络交易额已经很大了,但实际上所有的网络交易都不是不征税的。 ”

“商务部:财税部门正研究电商征税立法”

靳东升说,对c2c征税在技术上没有问题,也应该依法纳税。 作为个体经营者经营时,个体经营者线下有征税点,一个月的销售额在2万元以下则不征税。

“是否征税是国务院决定的,不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的。 ”◇靳东升表示,根据法律,国务院有权决定是否对电子商务征税,征税第一是增值税,国务院对增值税条例有解释权,只要国务院通过,就比较有效。

◇靳东升表示,国际上对电子商务征税有两种态度,以美国为代表的国家主张不征税,但美国目前也开始征税。 因为电子商务对州税的营业税有很大的冲击。 以欧盟为代表的国家主张征税,而且确实征税。

标题:“商务部:财税部门正研究电商征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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