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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规范保险资金采用外部信用评级

8月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保险资金投资债券外部信用评级监管的通知》。

根据《通知》的要求,评级机构应当协助中国保监会对相关信用评级工作进行咨询和检查,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年度报告。 中国保监会对评级机构的能力变化情况和评级行为进行跟踪监测、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邀请中介机构协助。 使不合格的机构迅速退出市场。

“中国保监会规范险资采用外部信用评级”

《通知》强调,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评级机构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不得增加投资。 保险资金投资和其他信用类金融产品采用外部信用评级,参照本通知执行。

标题:“中国保监会规范险资采用外部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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