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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政府的指示下,仍然有躲天过海,以“业务用房”的名义继续建设大楼,把办公室藏在其中,试图顺利通过考核,逃避监管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最近取消了去年年底考核合格的两个“业务用房”项目。 南湖区发改委负责人表示,被暂停考核的一个是区公安分局巡逻特警部队培训基地新建和拘留搬迁项目,另一个是区检察办公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当时都是以“业务用房”的名义通过考核。 这次仔细审查发现,这两个项目包括一些办公室,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今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公众《约法三章》承诺:“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 5月,国务院下令清查中央或者地方政府是否建设使用公款浪费的楼堂馆所,7月,中共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党政机关新建办公楼和停止清理办公房屋的通知》,5年来,各级党政机关不得新建办公楼 经批准但未开工建设的政府大楼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并要求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对“超标”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 短短四个多月间,中央先后三次下达了楼堂馆所的“建设禁令”。
《望》信息周刊记者最近对全国进行了多项采访调查,结果表明,随着中央对全国楼堂馆建设情况的严格调查,各地的粗糙办公楼建设情况基本绝迹。 但是,在“高压政策”下,还有一点想要渡海的地方。 此外,还以“综合业务大楼”、“市民服务中心”、“档案馆”等“业务用房”的名义继续建设大楼,隐藏在办公室中,以便顺利通过审查,逃避监管。
“业务用房间”有各种各样的
本刊记者现场采访了华中某地级市的“豪华办公楼”。 在建筑现场,记者看到塔吊还在向封闭的16层楼输送材料,有点工人在建筑物的不同部分施工。 据建设方称,这是“业务用房”,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楼堂馆所。
公示新闻显示,今年上半年开工的某公司“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具有办公、对外业务、会议及“数据解决”等功能,预计造价将超过7000万元。 当地人估计这家公司只有100多名员工。 新大楼的人均办公室面积将大得惊人。
本刊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公司的后勤部门。 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建设的这座办公楼,项目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手续齐全。 大楼建成后,不仅本公司搬迁,许多下属机构也将上传。 届时,大楼内的办公室人员将达到300多人。 扣除公共服务面积后,员工人均平均工作面积不大。 这也是大楼被定义为“业务用房”的理由。 现在这座建筑物已经关闭了,但是之后的工程需要招标和建设,预计明年的5、6月搬入。
在这家公司的“业务大楼”附近,记者又发现了“业务大楼群”。 某执法机关“指挥中心及业务综合楼”开工,某公司“服务中心综合楼”建成裙楼。
相似的情况绝非孤例。 本刊记者访问中部某地级市,发现当地行政中心附近牢固建设了各种“综合业务大楼”、“指挥中心”、“业务综合楼”、“保障服务中心”等项目。 相关人士表示,这些大楼以各种“业务用房”的名义通过审查,但实际上多为“事务用房”。 ”。
在吕梁山地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当地干部对记者说:“近年来,没有建设任何新的楼堂馆所。 但是,在当地县政府大院的一角,记者看到了新的档案馆。
为了规避政策风险,出现了稍强的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业务用住宅的名义建造大楼,“用小建筑物建造大楼”的现象。 根据东部某省干部的例子,某电力企业以调度中心等名义建设办公楼,检察机关以技术侦查中心等名义建设大楼,国土、质检等部门以检测中心等名义建设大楼。 一点单位为了缩小目标,逃避监管,以业务科或下属单位的业务用房的名义着手施工项目,但这些业务科和下属单位的编制往往只有几个、十几个人,建造了几万平方米的办公楼。 最后实际上是全体员工的事务录用。 这种明显的塞耳盗铃行为是绿灯批准的。
乱象根的乱立监督着“失守”
据本刊记者调查,目前部分地方和部门新建的办公楼之所以能够通过审核,不仅是打着“业务用房”的名义,还涉及审核监管不到位、楼宇建设资金来源混乱等因素。 另外,一些部门的业务技术用房标准很高,成为在小地方盖大楼的“借口”。
“许多商用住宅项目实际上包括办公室,有些无法管理,有些难以管理。 ”东部县发改委主任介绍,部分部门的工程项目经垂直管理高级部门批准,“管不住”部分经同级发改委审查,但考虑到地方、部门的切实效益,只要“资料基本齐全,面子过得去”,通常都要审查稿件
不仅考核减弱,楼堂馆的资金来源也非常混乱。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公共财政研究所所长黄斌、河北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长刘日元等的调查,目前政府性楼堂馆的资金录用混乱主要有三种
一是以各种名义集资盖大楼。 有些地方以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机构改造的名义申请高级财政资金,实际上用于建造豪华大楼; 也有发行地方债募集资金的地方,但通过“移树接树”来建造大楼和建造广场而花钱。 也有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向地方城市商行、农商行融资建房的地方。
二是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合作”盖大楼。 政府在土地上给予开发商优惠,开发商出资为政府建造楼堂馆所。 在实际运营中,许多楼堂馆在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违规,但相关监管部门有“置之不理”的无形权利金交易。
三是下属公司和关联公司捐钱捐物,通过“大家捡柴火”盖大楼。 一些公权力集中的部门盖大楼不花钱,也不花钱,相关公司和公司提供设计、建设、装饰的一系列服务。 “人手不足”看似没有使用财政资金,但实际上是权力的借入行为,存在于巨大的腐败空之间。
另外,一些部门相继出台了业务技术用房相关标准。 对照新的标准,一些行业开始建设专业技术住宅,其中不排除地方和单位打着“业务住宅”的旗号建设办公楼。 并且借桌子以“附属用房”的名字,违反了招待所、住宅用大楼等的建设,回避上级的监督管理。
防堵塞政策不完善
许多接受《望》信息周刊采访的专家指出,以各种“商用住宅”建设为旗号建设楼堂馆所,是近年来一点点的地域、部门“通行做法”,突出了监管中存在的制度不健全。 在国家进一步完善楼堂馆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背景下,各地明确业务用房和办公用房的界限,防止政策不健全,监督管理项目资金来源和采用情况,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防止业务用房成为新的楼堂馆管理的死角
一个是堵塞漏洞。 江苏省委党校廉政教育研究中心主任王世谊教授表示,目前,专业用房混乱与相关规定存在不确定关系。 例如,专用房是否应该包括办公用房,具体比例有多少,还缺乏确定规定,有些地方和部门挖了空子。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部门的现实情况制定相关规范。 另外,很多部门目前没有制定业务用房标准,各地操作没有根据,要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完善相关规范。
二是加强监管,重点核查楼堂馆建设资金混乱。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贾桂梓认为,目前各地正在对新楼堂馆进行清查,有关部门除要关注项目评审、建设规划等环节外,还必须调查项目资金来源情况。 特别要严厉查处采用预算外保险箱、代办开发商出资、下级机关和公司出资等违规行为,防止公权力被非法录用
标题:““业务用房”成新建楼堂馆所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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