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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重庆5家p2p(peer to peer)贷款服务平台(下称“p2p平台”)被罚的

日前,据报道,重庆5家p2p ( P2P )贷款平台(以下简称“P2P平台”)受到处罚。 其中,一家p2p企业已经注销,另外4家被要求逐一清偿现有债权债务,共计4亿8600万元。 一时,p2p领域的肃清风暴即将来临的谣言传开了。 对此,接近重庆监管部门的人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重庆金融办公室、重庆工商局、重庆公安局、重庆银监局、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等部门联合进行的这一整改只是“地方”的行为。 同时,该人士表示,此次改革首要目的是比较在此前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化”p2p平台业务,如吸收公共存款、发放贷款、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等。 不是典型的以资金供求中介为主的p2p平台业务。 《第一财经日报》拿到的文件显示,年4月,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对5家在重庆开展p2p网络贷款业务的中介机构的现场调查显示,目前p2p网络贷款的平台经营模式完全是, “一方面迅速发展营销队伍,为出资者提供‘理财’服务,另一方面建立融资者队伍,审查借款人的情况,其业务从单纯的配对异化为‘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根据这份文件。 上述文件列举了存在的四个问题,建议与监管部门确定监管范围,尽快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尽快制定预付卡清理政策。 问题1:p2p网络贷款平台涉嫌吸收公众存款 调查显示,在重庆外国注册的两家企业将债权打包成理财商品,通过互联网和实体店向社会公众销售。 年收益率在12%到20%之间,社会公共资金直接进入企业账户或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账户月资金最多可达1000万元以上。 3家重庆本地企业账户也存在个人汇款情况,目前已查明的汇款人有1374人,年账户资金交易量超过4亿元。 p2p网络贷款平台逐渐发展成为从单纯的“资金供求中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机构。 问题2 :商家发行预付卡约定回购收益进行集资 调查显示,个别p2p网络贷款平台代理人将在公司集团运营的中国死海、北京水立方戏水乐园、丰台水立方、丰台水立方、 预付卡面值5000元,打8折出售,未到期部分可按年收益率12%进行回购。 商家通过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销售预付卡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筹资手段。 另外,该预付卡不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支付机构支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规范范围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发卡机构应当提供启用、换卡等辅助服务,但对能否约定回购收益没有规定。 问题三:中介机构担保能力低,存在资本金提取现象 目前,p2p网络贷款业务一般是利用借款人将资产抵押给中介机构,中介机构向社会公众担保债务的模式。 中介机构发行的部分产品起点金额达到100万元。 根据5家中介机构的调查,注册资本从300万元到1000万元不等,但年交易量均在8000万元以上,最多的达到5亿元。 中介机构注册资本低,担保能力有限,从工商年检资产负债表看,两个中介机构存在资本金提取情况。 (/h/)问题四) p2p网络借贷平台日常监管不到位)/h/)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办法的若干问题解释)指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 可见,对p2p网络贷款平台的监管仅限于事后事件的监管。 其批准设立、业务经营范围许可、资金风险控制不确定,日常监管方面空小白。 对于此次重庆的p2p平台维修,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p2p平台负责人大多人均平均认为,这与p2p领域的“异化”行为相比,不会影响正常的p2p业务。 同时,从长远来看,规范p2p平台的经营有利于全领域的快速发展。 / h// h// h /

标题:“P2P异化“吸存放贷”四大问题面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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