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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25日电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建设创新慈善超市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规定慈善超市要以社会化管理和运营为快速发展方向。 民政部门要一步一步退出全包,从具体操作着力推进,从直接管理改为行政监督。 鼓励慈善超市注册民间非公司单位和工商公司,成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单位。
意见认为,慈善超市必须以最低生活保障群体、最低生活保障周边群体、暂时性困难群体、支出型贫困群体为首要扶持对象。 民政部门应当认真界定这些群体,出具相关证明,依托最低生活保障新闻体系等建立相应的数据库。
意见规定,利用新闻化手段做好募捐和变卖资金的记录、管理和对捐赠人的反馈。 对受援者,可以按层次、分类大致采用直接赠与和阶梯优惠价的方法开展救助等。
标题:“民政部门拟退出慈善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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