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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成立以来,取消和移交审批权一直在继续。

7月22日,国务院再次发文取消共50个行政审批项目,下放,其中8个涉及国家能源局审批权。

对国家能源局来说,这是今年第三次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5月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117个行政审批项目中,有16个涉及能源、化工审批权。 其中两个:电力客户直接向发电公司购买电力的试点和电力市场份额的考核直接属于能源局。 6月,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再次确定撤销8项职责,下放1项职责。

“能源局审批权“瘦身”规划监管加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取消和下放的审批权不是增量的,与6月能源局“三定”方案相关的审批权差不多,只有“取消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职责较多。

“三定”方案中,“取消电力市场份额考核”和“取消电力客户对发电公司直接购电试点考核认可”5月在国务院取消考核权、下放的项目有2个。

一位能源系统官员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分析说,机构调整所涉及的审批权下放都是渐进的,并不是如外界所想的那样完成的,需要一步一步地走下去。

根据6月公布的“三定”方案,能源局要制定和组织实施能源快速发展战术、计划,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加强能源监管方面。

从表面上看,国家能源局根据国务院此前的文件下放了职权。 但是,尽管小心解体,能源局在必要时加强的战术、计划、监管获得了权力。

例如,“取消电力、煤炭、油气公司快速发展建设规划和专项快速发展建设规划审批权”,首先是国家能源局此前直接审批大型能源公司的规划,而国家能源局层面的规划一直不足。

最典型的例子是能源“十二五”规划中的电力和电网规划迟迟未公布。 在国家电网企业的计划中,电网建设颇有建树。

电网建设分歧较大,也影响电网规划的出台。 国电集团副总经理谢长军公开表示,如果决策层不下决心,将影响电力的快速发展。

国家能源局直接享有的审批权不多,在过去的审批权取消和转让项目中,能源审批权均由国家发改委享有,移交的多为电力方面原国家电监会的职权。

“三定”方案在规定能源局职权时,比以前更确定其职权,例如油气管道监管方面的权力。

上述能源系统官员还表示,能源局始终与发改委是一体的,战术、计划、监管本身也是一大责任,要做好并不容易。 另外,能源行业的审查权的一部分委托给了地方政府,并没有从此放手。

标题:“能源局审批权“瘦身”规划监管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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