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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访问本网站时表示,此次企业登记制度改革共有5个方面的文案,对于网民最关注的“民居”是否允许放宽为登记地址,该具体实施细则的决定权交给各地方决定

对此,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根据首都人口、环境、交通、业态等情况总体制定细则,具体方案仍在研究中。

改革确实是“三宽两严”

刘玉亭表示,五大改革措施中有三项是“宽进”,一是取消最低资本门槛。 二是将缴纳制改为预约制;三是股东或发起人的首付和最终缴纳不受限制。 这属于“宽进”。 “严格管理”是另外两个,即将年检制度改为报告制度,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其中,注册资本注册条件的放宽,无疑被视为大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经济活力的“实际技巧”和简单政治解放的“硬动作”。

“工商总局详解零门槛政策 民宅能否办企业放权地方”

“民宅”是否能够经营企业的放权地方

“居民住宅登记生意会开放吗? 》采访中是网民最关注的问题。

对此,刘玉亭答复说,国务院常务会议有确定要求,登记地址放宽条件,地方政府具体规定,要求具体规定大体上是规范有序,放宽条件。 “我理解这项规定是考虑到各地社会经济迅速发展的实际诉求。 由于各地经济的快速发展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不同,在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条件也可能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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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即将修订

在采访中,刘玉亭表示,法律上有必要修改《企业法》,行政法规《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也有必要修改。 法律、行政法规修订结束后,工商部门根据修订后的法律法规修订本部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其他相关部门也将根据新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则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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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民居开放登记并不意味着允许民居经营

昨天,接受采访的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施天涛说明了民居是否会成为企业注册地址。 他说,住所和经营场所不是一个概念,即使允许民居登记为住所,也不允许在民居上经营。 地址”是我们企业登记的条件和复印件之一,从法律意义上讲,是公司遇到纠纷时,法院可以提起诉讼送达文件的地方。 “经营场所”是经营上的概念。 如果登记的地址是住宅的话,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信、提交文件来找到公司。 但是,如果企业把民房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经营活动的话,这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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