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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本社消息,刚刚“以刑罚托管”辖区内的民间诊所,诊所老板进行了地下违法“肾脏摘除”手术18例。 江西省景德镇市卫生监督所医疗传染病监督科长盛某、副科长田某近日在地方法院一审时被追究两人玩忽职守罪成立。

据悉,盛和田两人被定罪的景德镇违法“肾脏摘除事件”目前仍在审理中。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此次“肾脏摘除事件”中,在广州两名“业主”的远程操控下,吴等多家“黑中介”通过网络联系肾脏销售人员在南昌“喂养”,在景德镇进行了非法的肾脏摘除手术。 其中,每位肾脏销售人员术前在《肾脏捐赠志愿书》上签字,肾脏摘除后获得2万元,“黑中介”每例利润3000元至4000元。 通过网络联系来手术的麻醉师范某超则每例获利6000元。

“民营诊所非法摘肾 两名官员涉玩忽职守获罪”

事发时,景德镇市某社区医院院长周某主刀共非法摘取肾脏13例,每例手术费用3.7万元; 某民营医院提供场地,广州“老大”带医生来院行肾脏摘除手术5例,院长邹某每例领取2.6万元。

根据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控,2007年12月至年6月,盛某和田某分别担任景德镇市卫生监督所医疗与传染病监督科科长、副科长期间,“肾脏摘除事件”涉及诊所之一的某社区医院院长周某,经营范围

据此,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法院还认为盛某、田某两人玩忽职守不是诊所非法买卖肾脏的直接原因,对两人免除刑事处罚。

标题:“民营诊所非法摘肾 两名官员涉玩忽职守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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