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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东潍坊的地下水污染,到华北的55家公司利用渗透井进行污染,一系列的地下水污染频繁刺激着公众神经。
随着污染治理形势越来越严峻,国家高层开始发力。 6月3日,环境保护部、发改委、工业信息化部、住建部等七部委决定,从2007年5月至11月在全国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污染防治公司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保护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违法污染防治公司。
环境保护部表示,七部委将查明利用渗透井、渗透池、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专家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透露,人大环资委员会正在推进地下水立法工作,有望在不久的将来上市。
另外,据水利部内部人士介绍,水利部部长上周刚召集了该部水文局的人,就地下水管理问题召开了会议,并展开了特别行动。
污水解决专家董良杰在《每日经济信息》的记者中表示,国内地下水污染状况比较严重。 以北方为例,多数情况下化工园区污染以干井污染为主,排放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渗透到深基坑中,不做额外的解决,另一种是直接污染。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公开新闻,目前华北平原部分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和有机物污染现象,海河流域污染地表水的渗透补给和重要污染源的排放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
此前,国土部2005年对全国195个城市进行了监测,结果表明97%的城市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40%的城市地下水污染趋势加剧。
日益严重的地下水污染现象,引起了高层的重视。
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环境保护专项活动的要点任务之一是调查反映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
另外,七部委全面排查医药领域的环境污染问题。 严厉打击医药公司超标排污、排污、非法移动排污、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等环境违法行为。
相关部委表示,督促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组织清洁生产审查。 建立公司内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储存、转移、处置环节。
未来要加大区域、领域、公司监督检查力度,排查工作不充分,整治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公开点名批评,并与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讨论; 对环境违法事件进行查处、隐瞒、包庇不容忍违法行为的,依法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并反映了群众性、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事件,实行了挂牌监管,但未得到妥善处理,突出问题未得到较为有效处理的,实行限批,环境保护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检举情况、挂牌监管事件等相关情况
当天,一位环保专家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透露,关于呼声较高的地下水污染防治立法,人大环资委员会已经开始调查工作,立法前期工作正在推进中,有望在不久的将来上市。
水利部上述内部人士直言,目前我国地下水监测、开采和地下水环境分别在国土部、水利部和环境保护部的管理之下,跨部门权力、责任比较分散,呈现出“九龙治水”的弊端。
权利和责任难以明确,治理效果落实减弱,固化部门效益、陈旧监测体系、落后法律监管相互交织,严重制约了地下水污染的防治。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冷罗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规范我国地下污染防治的法律第一是《水污染防治法》。 但是,该法的许多技术条款,如监测标准、水质标准、水环境容量等规范严重滞后,现实中立法赶不上变化,法律不充分。
冷罗生还提出,未来要建立全国地下水污染预警和应急预案,实现广域地下水污染新闻实时监测,及时预报地下水污染严重的地区,了解地下水污染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蔓延。
标题:“七部委严查渗井排污 地下水污染防治立法正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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