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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信息显示,与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相比,国土部财务司负责人近日将探索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改革,释放权力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部门掌握支出方向和要点,将项目立项评审、实施管理、竣工验收等管理职能交给地方政府部门。 另一方面,要抓好本管理案件,充分做好项目指导、监督和服务,加强计划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等,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提高资金录用效益。
上述负责人确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地形景观破坏治理、矿区地下水层破坏治理、矿区土地复垦等相关支出。 另外,不得扩大范围支出,不得用于规定支出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
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工程、地质遗迹科普推广、地质遗迹标本收集展示等支出,不得挪用。
矿产资源节约和专项资金综合利用重点放在综合利用相关技术技术技术的科技攻关、工程化、工业化技术研究和生产实验研究四个方面; 提高采矿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水平,与尾矿及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相关的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 成熟的先进技术、做法、技术的转化、宣传和应用; 技术标准规范的制定、发布,集中宣传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生产管理模式的相关支出。 这笔专项资金不得用于职工工资、奖金、津补贴和其他福利性支出,以及与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无关的费用等6个方面。
国土部财务司负责人表示,制定设立专项资金三条新规的目的是通过专项资金支持,促进相关重要行业事业快速发展,逐一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激励和诱惑的杠杆作用。 张敏
标题:“国土部:下放国土资源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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