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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通知,从本月开始,将利用公司年检费、绿化费、文件收钱、船舶说明签证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款项,予以取消和免除。 这是近年来为进一步减轻公司和居民负担的又一重要改革措施。 但是,由于迄今为止各地实行了部分行政事业性的金钱收缴和豁免,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非法的金钱收缴,未来相关政策是否全面落实也成为了疑问。
昨天,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公布的在全国的调查结果显示,许多地区,国家明确规定取消的许多行政事业性收钱项目仍在征收,一个是国家发文取消两年来首次征收。 有些地区没有按规定取消收款,明收改为暗收,收款改为罚款。 有些地区继续以其他名义收取费用,或将相关款项转发给下属或相关机构收取。
以运行车辆二级维护验收、运行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验收为例,年《财政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相关企业行政事业性收入的通知》中确定了取消这两项收入的规定。 据中物联调查,这两笔进款至少在南京、上海、山东、浙江、宁波、北京、四川、秦皇岛等地尚未完全取消,大部分地区仍将转嫁到相关维修公司领取维修费。
另外,在各部委同年发布的《关于取消公司行政事业性金钱收缴253项的通知》中,也确定了取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路桥路段补偿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道路赔偿(补偿)补偿费、铁路专用线运输管理费、车辆费等。 中物联调查显示,在山东、浙江、四川等省少许,尚未取消取钱的大连仍征收补偿费; 在南京,收取一部分钱是以另一个名义,变更为罚款; 厦门部分地方还征收“超限运输车辆行驶路桥路段补偿费”。 上海、青岛等地也存在违规收钱的现象。
对此,中物联研究室副主任周志成表示:“目前,物流公司的行政考核仍然存在考核项目过多、考核手续多、繁琐、考核效率低的问题。 特别是由于管理和手续不规范、不透明,存在很多“灰色地带”,物流公司的反映很强。 ”
据北京商报记者介绍,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各级政府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为切入点,取消了许多行政事业性收款项目,降低了许多项目的收款标准。 仅在最近五年内,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先后四次发出取消和免除行政事业性收钱项目累计416个项目的通知。
但是,各地的执行情况违背了强者的意愿。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徐逢贤表示,关于改革政策等地方唱“对台戏”的原因,一方面不排除地方政府迫于财政压力非法收钱,另一方面部分地方和部门因分散政策措施、扭曲政策法规执行不力,导致部分权力部门
北京商报记者对比“继续征收明显取消或停止执行的收款标准的,以及未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收款项目、收款标准的”等情况,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款标准管理暂行办法》中有规定
事实上,1999年,全国人大曾考虑起草行政收款法,但14年过去了,该法仍未问世。 专家呼吁,应当加快行政收款法的立法进程,为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收款的一些事项行为带上法律笼头,建立收款的一些事项公示制度。
标题:“行政性收钱取消遭地方阳奉阴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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